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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职责建设“法治四平”

2015-11-18
来源:吉林日报

  围绕“三大课题”,坚持“三位一体”;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

  落实主体职责建设“法治四平”

  吉林日报 崔维利李萱

  “法治行,天下安”。

  秉承人民的意愿,四平市按下了法治建设的快进键——2014年12月,市委六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提出并实施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四平的主线日益清晰。

  围绕“三大课题”坚持“三位一体”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市,有三个绕不过去的课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维护公平正义。

  四平市委紧紧围绕“三大课题”,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四平,到2020年,实现地方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全市各项事业和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干部群众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切实增强,在全社会形成奉公守法、遵德守礼、重信守约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平提出的依法治市基本原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必须坚持从四平实际出发,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借鉴外地有益成果,探索形成符合四平实际的法治建设模式。

  四平坚持两个“三位一体”,即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社会民意共鸣。

  四平努力建立和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增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一是落实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意见》,推动形成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三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制定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立法权限和范围内,完善运行机制,积极主动推进立法工作。

  四平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领导: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7个专项推进小组,对涉及32个方面187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让法治四平落在实处,重点工作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统筹结合,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度支撑;坚持和推进依法执政,完善党委具体工作制度,建立起依法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委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依法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作为各级党委使用干部、人大依法任命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四平坚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

  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领域,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权力下放有效承接机制,加强基层承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有效制约和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完善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市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吸纳了国内法学专家、知名执业律师、行政管理实际工作者,先后制定了《法律顾问团工作办法》和《法律顾问团涉法事务受理及办结暂行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形成了一套权责明确、运转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以及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严格追法律责任。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监察、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

  体制、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下发《2015年度四平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

  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了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逐步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内部工作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受理对行政机关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和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四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正逐步向基层延伸。

  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

  四平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司法活动,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更多人的梦想。

  扎实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建立了民主法制改革工作台账,明确了改革方式方法和计划完成时限。市法院加强审判机制管理创新,通过案件专家咨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案件清查、落实“五级办案责任制”等有效举措,一审刑事、民事案件发改率为零,整体呈现“三升两降一均衡”的良好态势;市检察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工作的做法日渐成熟,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察院交流;市司法局强化衔接、安置、帮扶一体化建设,全市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505人,落实帮教493人,实行了无缝对接;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拓宽群众参与司法渠道,建立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参审范围,强化履职能力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推进社区矫正,全市76个司法所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691人,解除133人。建立工作档案,实现了一人一档,完成了规范化管理。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全市“331”工程建设为总抓手,巩固安居乐业美好家园“十星级”社区(村)创建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坚持四平特色的四级联治联创模式,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行业创建,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法治创建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彩虹基地”和“绿色家园”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和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恐防恐、命案攻坚、打黑除恶、防毒禁毒、扫黄打非、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全面实施弃管小区创安工程。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资源,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政府责任,扩大援助范围,推进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健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和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落地工程”,完善“12348”法律援助热线,开通“法律直通车”,建立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僻地区2小时,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应援速援应急服务圈,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四平大力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党委、政府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了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及送法到基层等多种形式,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进乡村。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编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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