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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設立2億元引導基金 鼓勵在杭高校師生創新創業

2016-03-08
来源:杭州網  

  去年9月,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落地杭州,為杭州的創新創業鼓足了幹勁。而眾多在杭高校師生的創造力,是其中最不可忽視的力量。

  為了充分調動杭州市高校師生創新創業的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昨天,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提出了“杭州市關於鼓勵在杭高校師生在杭創新創業的若幹意見(征求意見稿)”,在保障機制、資金扶持、科技成果市場化等方面提出了諸多意見。如果您對這些《意見稿》有任何建議和意見可在3月11前登錄中國杭州(www.hangzhou.gov.cn)互動平台留言。

  鼓勵在杭高校科技人員離崗創業

  科技人才的雙向兼職和流動也要“有章可循”

  在杭高校科技人員,經原單位同意,可以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並且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同時,允許其回原單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其在企業從事本專業工作期間的業績,也可以作為專業技術資格評價的依據。離職到在杭企業工作的高校教師,符合相關條件的,5年內可在浙江省杭州科技創新發展院繼續保留其事業身份,暢通其在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渠道。

  鼓勵科技人才的雙向兼職和流動方面,一方面,鼓勵支持在杭高校選派科技人才到企業(農村),從事科技創新和成果產業化研究,另一方面,會建立相關的專業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制度,以便今後“有章可循”。

  鼓勵在杭高校實施彈性學制

  創新創業學分可以積累和轉換

  鼓勵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在校大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的,還可以被視為參加實踐教育,並計入實踐學分。

  此外,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課程信息化建設也將同步加快,建立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並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

  設立杭州市創新創業獎學金後,同等條件下,會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鼓勵在杭高校建設特色園區

  最高可獲100萬扶持資金

  一方面,鼓勵在杭高校建設創新創業載體,支持利用校院內或校院周邊存量土地、樓宇等資源建設眾創空間、科技創業苗圃或孵化器、大學生創業園等創新創業載體,鼓勵高校建設公益性大學生創業創新場所,為大學生創業創新提供服務。

  一旦認定創業場所,會給以一定的資助。

  比如,對新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園,給予5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和50萬的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省和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25萬、20萬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對載體內在孵企業,自納稅年度起3年內,所在地區、縣(市)財政可比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標准給予等額的經費補助。

  另一方面,支持高校圍繞杭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優勢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建設大學科技園、共建特色小鎮。對新建特色園區的,可按“一事一議”項目規程,給予相應的配套資助。

  新建的省級、市級院士工作站,還能分別得到80萬元、50萬元資助;國家級、省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也將分別獲得50萬元、20萬元的資助。

  鼓勵高校將科技成果市場化、本地化

  成果完成人可拿到不低於70%所得淨收益的獎勵

  鼓勵在杭高校對所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逐步通過協議定價、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市場化的方式來確定價格。但通過協議定價的,應當在本單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稱和擬交易價格。

  為了鼓勵在杭高校科技成果在杭州當地的“轉移轉化”,鼓勵在杭高校設立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中介機構,成果成功轉化後,最高可以拿到年度總額200萬的扶持資金。

  比如,對促成技術成果向杭州市企業轉化的,按不超過技術合同中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年度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支持在杭高校為杭州市企業技術攻關、產品研發提供科技指導和科技服務,其中向杭州市企業輸出技術和成果的,對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在20萬元以上的技術交易,給予在杭高校不超過技術交易額3%的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年度總額不超過200萬;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杭產業化,對圍繞杭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優勢產業、現代服務業、都市現代農業等領域牽頭實施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成果在杭產業化的項目,可“一事一議”,給予配套資助。

  而在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方面,成果完成人也可以拿到不低於70%所得淨收益的獎勵和報酬。

  但值得注意的是: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權或者出資比例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在按股份、出資比例獲得分紅,或者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時,對其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2億元引導基金

  為師生的初創型企業提供定向服務

  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相關政策,或將延伸至在杭高校創建的特色園區(小鎮)。擴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轉貸引導基金、政策性擔保、風險池資金等融資扶持資金總量,加大貸款貼息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方式向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投資、貸款、擔保等服務。

  其中,杭州市在天使引導基金中,與在杭高校聯合設立總規模2億元的子基金,杭州市出資不超過25%,為在杭高校師生創辦的初創型企業提供定向服務。

  這些引導基金,將優先支持各高校選拔推薦或在“浙江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大賽等各類創業大賽中獲獎的項目。

  在杭高校師生創辦企業

  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

  對在杭高校師生創辦的企業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允許借助商務秘書公司地址托管等方式申辦營業執照,並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企業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出資期限由企業自行約定。以此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

  在杭高校師生新創辦的企業,還能優先入駐市級以上孵化器、科技園區、大學生創業園、眾創空間等創業孵化基地,並自入駐起3年內,由當地區、縣(市)財政給予差額房租補貼。

  政府服務和保障方面,《意見》提出,成立由浙江省科技廳、浙江省教育廳、杭州市人民政府和在杭高校組成指導委員會,並建設一支由知名科學家、創業成功者、企業家、風險投資人等各行各業優秀人才組成的、具有較強責任感和創業輔導經驗的創業導師隊伍,為創業團隊提供一對一創業培育輔導。

  支持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活動,搭建創業者交流平台,建立定期創新項目信息發布預演和融資對接制度。(每日商報)

[责任编辑:董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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