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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7.26”水灾死亡12人失踪1人

2017-08-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宝云报道:8月4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7.26”榆林特大暴雨、特大洪水灾害共造成12人死亡, 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9.33亿元。

  据通报,“7.26”榆林特大暴雨、特大洪水引发严重灾害,造成榆林市9县区43.2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2人,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8.45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11.3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8.12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1.17千公顷,毁坏耕地126公顷,因灾死亡大牲畜562头、羊只3362只;倒塌房屋517户1196间,严重损坏房屋3502户8318间,一般损坏房屋4550户12392间;青银高速吴靖段、榆商高速榆绥段及210国道米脂至绥德段、307国道绥德至靖边段严重受损,32条县乡公路交通中断;1座小二型水库(清水沟)漫溢决口,淤地坝受损167座;损坏堤防26处2.87千米、水井320口、供水管道7000多米;通讯、电力设施受损120千米;直接经济损失69.33亿元。

  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亚明介绍,灾情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减灾委、省民政厅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立即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及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级,后期29日升为三级响应,先后派出由厅领导分别带队的6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拨付救灾资金1000万元、调拨毛巾被1.5万条、救灾棉被5千床、移动厕所帐篷200顶。29日13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四级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灾区需求,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8月3日,财政部、民政部向陕西省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近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陕西省减灾委成员单位也快速反应,省发改委于28日紧急下达榆林市省级预算内资金1500万元,用于灾区水毁供水工程、道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省水利厅紧急下达防汛救灾专项资金4000万元。省交通厅下达灾区公路防汛抢险资金4650万元,用于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和抢通保通工作。省军区、武警陕西省总队迅速调动民兵预备役和武警部队官兵投入抢险救灾。省应急办、国土厅、住建厅、农业厅、卫计委、通信管理局、气象局、新闻广电局及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和中国水电第十五局及各大通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也派出由领导和专家带队的工作组赶赴榆林抢险救灾。据不完全统计,省慈善协会募集资金320万和部分救灾物资,榆林市以及子洲、绥德县民政部门接收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5700多万元和大量生活物资。

  目前,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市场秩序稳定,生活物品供应充足,受灾群众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蔚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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