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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拟简化手续

2018-08-0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晓蕾 报道: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日前邀请人大代表,就深圳市既有的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研究座谈。记者获悉,深圳市规土委在拟定的《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中,拟将降低申请条件、简化深化程序,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暂不计收地价,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

  据了解,2011年,深圳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通知》,将老旧住宅区的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纳入行动计划。为了落实推动此项惠民举措,深圳市规土委于2011年、2013年先后印发《既有单元式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程序(试行)》《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简化规划土地审批程序,并学习广州、厦门等城市经验,2017年8月、12月,深圳先后发布《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目前深圳市政府已经初步审议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值得一提的是,《管理规定》明确,加装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工程虽小,但也是一个完整的改扩建工程,需要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委托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事项,对于非建设专业的业主来说加装电梯事项还是比较复杂。既有住宅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向市规土委按已建建筑物改扩建程序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下一步该委将按市政府统一工作布署,大力协调业主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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