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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内地(大陆)工作生活更便利 9月1日可在广东省申请办理居住证

2018-08-27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黄裕勇 报道:广东省正式出台港澳台居民申请内地(大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自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要以就近在省内居住地386个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届时,证件持有人可享受广东享受总共18项公共服务权利和便利。

  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港澳台居民可登陆平安南粤网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详细信息。

  港澳台居民将享内地(大陆)18项公共服务及便利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要港澳台居民要成功申请到内地(大陆)居住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据介绍,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如需办理居住证,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居住证相片回执以及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广东省内各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

  据了解,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总共18大红利。所悉,这项服务措施将为港澳台同胞到内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与福祉,让广大同胞共享祖国改革发展的新机遇新成果。

  申领手续清晰指引

  广东省公安厅昨日正式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情况说明,为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提供清晰指引。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公布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流程,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近期相片回执;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而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据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港澳台居民可登录平安南粤网(http://www.gdga.gov.cn)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广东省公安机关386个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受理点布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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