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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打破崗位聘用“終身制” 實行高校崗位動態管理

2018-10-09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10月9日,記者從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人社廳共同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9月18日,江西制定出臺了《關於在全省高校建立崗位動態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全國首個在省級層面出臺的專門針對高校崗位動態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力求推動全省高校加快建立與高水準的大學匹配、符合高水準人才發展特點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據介紹,《指導意見》分為6個部分,共17條政策舉措。江西省人社廳副廳長劉克琦表示,以學科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為核心,遵循高等教育辦學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打破崗位聘用“終身制”。按照“科學設崗、聘期管理、分類考核、動態調整”思路,爭取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省高校全面建立“崗位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崗位動態管理機制。
 
  降低科研業績  考核不合格將降級
 
  劉克琦介紹,在分類考核方面提出,崗位說明應明確規定各級各類崗位的職責任務、聘用條件和考核標準,並作為聘用合同的附件。對於在下一個聘期內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高校可根據本單位實際,在續聘崗位時,適當降低科研業績方面的要求。
 
  此外,分類考核方面提出高校要定期組織開展聘期考核工作,根據考核結果作出解聘、續聘、低聘、轉崗等決定。聘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後30日內,與受聘人員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續訂聘用合同,明確新的崗位等級;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應予以低聘、轉崗或解聘。對於持3年以上中長期合同或持聘用至退休的長期合同的人員,高校應當定期開展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崗位和工資待遇調整的依據,期間崗位發生變化的,應當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
 
  管理人員上崗需符合崗位聘用條件
 
  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主要提出以下創新性的舉措。
 
  建立校內崗位動態分配辦法。鼓勵高校將崗位分配到各院系等二級單位,並根據評估結果定期動態調整其崗位結構比例。對優勢學科和重點學科予以重點支持,對於教學、科研、管理業績不佳的院系等單位,可降低其高中級崗位比例。
 
  嚴格“雙肩挑人員”的考核。高校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專業技術崗位上聘用,確因繼續從事教學科研工作需要,申請兼任專業技術崗位的,必須符合教學或科研正高級崗位聘用條件,嚴格控制比例,並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同時,對於“雙肩挑人員”要嚴格執行“雙崗雙責、雙重考核”。
 
  積極探索准聘長聘制改革。鼓勵高校探索在教學科研崗位開展准聘與長聘相結合的聘用制度改革,即非陞即走或非陞即轉。新進教師一般受聘在准聘崗位,實行最長聘用期限制和有限次數晉陞管理,在規定期限內未獲聘長聘崗位的,合同期滿自動終止聘任。長聘崗位一般設置在教授崗位,屬於終身教職。
 
  據悉,江西將進一步深化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使職稱制度改革與崗位動態管理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在下放公辦本科院校教師高級評審權的基礎上,對全省5所國家示範高職院校下放正高級評審權,對12所省級示範高職院校、4所省級優質高職院校下放副高級評審權。計劃於2020前,全省高校全部實行自主評審。(劉夢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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