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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金融司法國際研討會在滬召開

2019-05-27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5月25日,首屆金融司法國際研討會在上海召開。本次研討會由上海金融法院、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聯合舉辦,會議主題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下的金融審判與投資者保護。來自國內外金融法律理論界、實務界的知名專家、學者和法官們共聚一堂,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言獻策。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新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沙海林,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劉曉雲,上海交通大學黨委書記姜斯憲出席研討會並致辭。上海金融法院院長趙紅主持研討會開幕式並致歡迎詞。
 
  劉新華指出,建立起以法治化為核心的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是市場監管有效性、公正性面臨的新挑戰。適時制定專門的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法規,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作為法定責任。創新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訴訟、救濟和索賠機制。建立起銜接有效、便捷通暢的訴訟安排,加大監管對投資者損害賠償制度的支持力度,構建全社會支持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制度氛圍,推進投資者保護向專業化、法制化方向發展。推動《證券法》、《公司法》和《刑法》聯動修改,以建立起符合我國資本市場實際並與國際成熟市場相銜接的處罰制度,營造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良好法治生態。不斷創新執法手段,建立專業的執法體系,進行可持續性的有效執法,全力提升執法效能。
 
  沙海林表示,上海作為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的樣板城市之一,優化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消除制約企業發展的各種障礙,營造更加便捷高效、穩定透明、公平競爭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鞏固和提升中國在全球營商環境的排名,是改革開放再出發的一項重要任務。上海發佈新一輪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在更大範圍、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今年4月,上海發起建立全國首個優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上海市人大作為共同體的成員之一,將與其他機構以及相關企業代表聚焦營商環境優化過程中的制度瓶頸和體制機制問題,協同開展工作。積極發揮立法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認真落實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增強監督實效,發揮市人大及人大代表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主體作用。
 
 
  劉曉雲在致辭中說,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金融法治環境是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上海法院緊緊圍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要求,全面實施金融審判精品戰略,不斷加強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深入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積極發揮金融審判延伸職能作用,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上海法院將認真吸納專家學者的真知灼見,促進金融審判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努力為上海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姜斯憲則認為,作為國家戰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創中心建設的雙輪驅動勢在必行。科創板的推出將使資本市場為科技創新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推動力,註冊制上市機制會是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節點,而強化投資者保護的理念十分重要。如何建設金融法治高地、金融制度創新高地和金融人才高地,形成國際一流的優良金融生態系統是我們面臨的機遇與挑戰。研討會緊扣國家戰略與區域發展時機,及時應對國家和上海市的重大金融司法需求,能夠進一步促進金融司法領域的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並在政策界、學術界及實務界的共同推動下取得豐碩成果!
 
  趙紅表示,此次國際研討會是今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與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後,首次共同舉辦的高端學術研討會。隨着上海金融市場的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對完善的金融法治體系、優良的金融法治環境的需求日益迫切,也對金融司法的服務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法治環境對營商環境的影響日益凸顯。上海金融法院將借鑒境內外有益經驗,推進我國相關司法實踐的創新發展,為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持續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金融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林文學、中國證監會法律部主任程合紅、新加坡高等法院資深法官Aedit Abdullah,美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前總裁兼首席執行官Stephen P.Harbeck,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茆榮華分別就優化營商環境最新司法觀點、科創板與註冊制下的法律規則體系、金融司法面臨的挑戰、證券投資者保護法案下的投資者索賠、創新完善金融審判機制和模式的實踐等內容作了主旨發言。
 
  來自國外投資者保護領域的專家,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上交所、中金所、上期所等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金融機構等單位代表,國內知名高校專家學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各級法院法官約180人參加研討會。(楊眉 吳沈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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