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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2019-07-02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7月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雲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雲南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以下簡稱《公示辦法》)《雲南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以下簡稱《記錄辦法》)的有關情況。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為:1、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對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公示的原則、主體、內容、方式和管理、責任追究等事項進行原則性規定。2、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對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的主體、原則、內容、方式和管理、責任追究等事項進行原則性規定。3、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進一步明確法制審核主體,配置與形勢任務相適應的法制審核人員。4、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制定全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建設的總體要求、系統功能、實施階段、保障措施等事項,充分利用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強化智能應用。5、實施步驟,分為安排部署階段、完善制度階段、全面實施階段、整改提高階段、總結報告階段五個階段實施。
 
  《公示辦法》要求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須依據公示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應當構建分工明確、職責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執法公示機制,明確公示範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監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項。
 
  《記錄辦法》對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的主體、原則、內容、方式和管理、責任追究等事項進行原則性規定。記錄辦法出台後,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依據記錄辦法,按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徵收徵用、行政許可等執法類別,結合本單位實際,明確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等事項,完善執法信息採集、存儲、歸檔、使用等規範化制度,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記錄辦法》進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的,要承擔相應責任,當事人及其他現場有關人員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阻撓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人員進行音像記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張興明 劉楊廣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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