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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兩地簽署港·深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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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香港和深圳兩地由於地緣關係,一直存在很高的跨境消費量,香港消費者在深圳遇到消費糾紛或是深圳消費者在香港遇到消費糾紛,往往由於不了解投訴處理渠道,導致「忍氣吞聲」,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針對此情況,8月8日上午,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在深圳舉行港·深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簽約儀式。
 
  消費者跨境維權途徑更加具體
 
  香港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和深圳市消委會秘書長馮念文分別代表港深兩地消費者組織簽署了《港?深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旨在更好地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粵港澳三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互利共贏、共同繁榮的區域發展戰略精神,進一步保護港深兩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充分共享消費信息、消保資源,更加方便、快捷、妥善地處理消費糾紛,促進兩地消費維權工作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兩地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協議》為消費者跨境維權提供了更加具體的途徑,明確了消費者在香港、深圳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均可向香港或深圳消委會投訴。港深兩地消費者組織將攜手發揮各自優勢,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協議》還在及時互通消費提示、消費警示、消費信用等信息;及時互通與香港、深圳相關的消費研究結果;合作舉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的業務培訓;交流、研討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及消費教育工作情況等方面進行了約定。
 
  消費者是高質量發展的第一驅動力,兩地消委會將致力於共同探索、推動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在消費端為經濟增長作出貢獻,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建優質生活圈做出積極貢獻。
 
  報團香港游投訴量最大
 
  數據顯示,2018年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共收到560宗涉及到香港的投訴, 2019年1-7月522宗,接近2018年全年的投訴量。
 
  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旅遊、快遞/物流、機票,以及在香港購物等領域。
 
  在旅遊投訴方面,有關旅遊的投訴主要反映消費者報團去香港旅遊,遇到強制購物、食宿、行程與合同約定不符等問題。超過50%的消費者旅遊投訴的實際為野馬旅行社,主要反映旅遊產品或服務虛假宣傳、經營者不按照合同約定履約,擅自變更行程或酒店、簽訂的合同存在霸王條款、取消訂單退費難等問題。
 
  內地消費者在香港購物方面,主要反映內地消費者在香港購買商品後存在質量和假冒等問題、無法退換貨、購買港版手機在大陸地區無法保修、購買全球聯保的產品在保修時遇到無法保修等問題。
 
  而跨境交通(大巴、高鐵)投訴主要反映消費者購買跨境(香港⇋某地)大巴服務申請退票與商家協商不一致、車輛晚點導致消費者延誤行程等問題。
 
  跨境維權難度大
 
  據深圳消委會介紹 ,跨境維權涉及內地、香港兩地經營者,體制機制存在差異,涉及香港購物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前往香港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
 
  案例顯示,孫女士訴稱在國旅(深圳)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報了「豪華四星品質純玩港澳4天3晚游」,出遊時間為2019年2月6日-9日,但整個行程未按合同履行旅遊景點項目。原定香港迪士尼景點被隨意取消,改為去4家指定購物點強制購物,其中珠寶店因未達到消費標準又被強迫再次進店購物。合同標註的入住香港四星酒店,但實際入住酒店極差,談不上有星級資格,香港入住二晚變成一晚,還被旅行社強制出境香港。另外旅行社安排的用餐為榨菜、白萊等食物。期間孫先生曾多次聯繫國旅深圳旅行社無果。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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