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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走進前海深港基金小鎮 話私募股權投資“募投管退”

2019-09-0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童越 報導:8月30日下午,由前海深港基金小鎮聯合金杜律師事務所舉辦的“管理人視角下的私募股權爭議解決”分享會在前海深港基金小鎮路演中心圓滿舉行。由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嘉律師從民事爭議角度、金杜律師事務所顧問歐陽勁松律師從刑事法律風險角度解析目前私募股權行業的熱點問題。
 
歐陽勁松律師 
 
  本次活動不僅全面梳理了私募股權投資“募投管退”環節可能面對的民事法律糾紛及刑事法律風險,也對行業高度關注的對賭、保底收益、明股實債、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熱點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為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與業務實施提供了專業借鑒,提高了基金小鎮園區機構的風險控制意識。
 
  分享會上, 林嘉律師對當下股權投資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詳盡分析,包括對賭、明股實債、保低收益等。關於保底收益的安排,林嘉律師指出要遵循“ 利益共用、風險共擔”原則,是指結構化資產管理計畫整體產生收益或出現投資虧損時,所有投資者均應當享受收益或承擔虧損,不能夠出現某一級份額投資者僅享受收益不承擔風險的情況。換言之,“產品整體淨值≥1時,劣後級投資者不得虧損;產品整體淨值<1時,優先順序投資者不得盈利或保本;在上述底線要求上,結構化資產管理計畫可對各類份額的風險與收益分配 進行約定,但應當公平恰當,不得存在利益輸送。”林嘉補充說。
 
  接下來,歐陽勁松律師從刑事法律責任角度進行涉私募基金的分析。歐陽勁松律師的主要業務領域為刑事訴訟、企業刑事風險控制、預防和應對民商事訴訟爭議解決。
 
  歐陽勁松律師重點講解募投管退各環節的刑事責任風險。在募資環節,主要的刑事責任風險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投資環節,主要的刑事責任風險包括:非法經營罪和內幕交易罪。管理環節,主要的刑事責任風險包括:挪用資金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退出環節,不涉及特定的刑事罪名,但往往是刑事偵查程式的觸發點。
 
  歐陽勁松律師總結認為,法院審理時,將從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的宣傳募集方式、募集物件、基金收益分配等方面進行穿透審查,實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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