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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助推誠信社會建設

2019-11-29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從28日遼寧省人大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寧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該條例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將於明年2月1日正式實施。這對加強遼寧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為適應新形勢下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新要求,進一步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將制定該條例列入本年度立法計劃。條例內容體現了國家有關規定精神,參考了遼寧省政府相關規章規定,吸收借鑒了部分省份信用立法的經驗做法,突出了遼寧實際。
 
  《條例》共六章、四十四條,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和披露。一是規定建立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的信息主體信用檔案。二是規定製定遼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明確各行業、各領域需要記入信用檔案的公共信用信息具體項目。信息提供主體要按照目錄,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三是規定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門採取公開、查詢和政務共享三種方式通過「信用中國(遼寧)」網站等果道免費技露公共信用信息。
 
  第二,第二,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成機制。一是規定信息提供主體制定嚴重失信名單認定管理辦法。二是規定編製信用獎懲措施清單,明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依據、措施等事項。三是規定建立完善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制度,將信息提供主體報送的嚴重失信名單納入其中。
 
  第三,建立信息主體權益保護制度。一是規定完善信用信息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等機制,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二是規定決定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實施懲戒的,應當書面告知其理由、依據、救濟途徑以及解除懲戒措施的條件。信息主體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三是規定失信信息主體在規定期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開展信用修復。修復完成後要及時停止披露,終止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四是針對侵害信息主體權益的相關行為,將依法處分公共信用信息有關單位的涉事人員,並對企業和個人採取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條例》實施後,相關部門將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將聯合獎懲、信用監管等工作落到實處,推進遼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助推誠信社會加快建設。(王藝橋)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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