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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信息無變化自動續享扣除 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

2019-12-1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林彬彬 報導: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稅務總局今日發佈「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繼續享受『七提醒』」,對2020年繼續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的七個常見問題進行了解讀。如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任職受雇單位等信息與2019年情況都沒有發生變化,就無需辦理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最大限度便利廣大納稅人。
 
  提醒1:我2019年已經在單位辦理過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在單位辦理,該怎麼辦?
 
  答:如您2019年已享受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並需要2020年在單位繼續辦理扣除,您需根據政策享受條件並結合明年您的實際情況,在今年12月份及時關注前期填報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您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您及時、準確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提醒2:我今年已經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麼還要在12月份予以關注?
 
  答:您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今年情況填報並享受政策的;如相關情況發生變化,您需要及時據實更新。在歲末12月份提醒您關注這些信息,也是請您結合明年實際情況,確定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變化;如有變化,需要您及時調整、修正。為簡化操作流程、切實減輕辦稅負擔,稅務機關已預填好相關信息,您只需通過手機APP、網頁等渠道查看並修正相關信息即可。
 
  提醒3:如果我未及時關注並修正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會對我有什麼影響?
 
  答:如果您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能會對您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比如,如您的任職受雇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雇單位將無法獲取您的相關信息並據以辦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進行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您的納稅信用。
 
  提醒4:2019年我是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方式報送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相關信息,該怎麼辦?
 
  答:為便於您更便捷、準確享受政策,我們推薦您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對您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前期您填報的信息已經預填並可通過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來,修改並簽字後交給單位,單位可據此為您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提醒5: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您需要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並在單位發放最後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餘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提醒6:如果我12月份補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享受該怎麼辦?
 
  答:如果您已填報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您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相關界面,選擇「使用此前數據自動生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信息」功能,並點擊「一鍵確認」完成確認;如果相關信息沒有變化,即便您沒有進行上述操作,系統將在明年繼續按您填報情況自動為您辦理扣除。
 
  提醒7:如果我今年沒有但明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該怎麼辦?
 
  答:如您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您可以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進行填報。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表示,如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任職受雇單位等信息與2019年情況都沒有發生變化,就無需辦理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專項附加扣除享受政策,最大限度便利廣大納稅人,讓廣大納稅人輕輕鬆鬆享受個稅改革紅利。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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