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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沙放寬購房條件限制

2019-12-1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李苑立 報導:人才及港澳居民在廣州南沙購買商品房將獲得進壹步便利。12月13日下午,南沙發布《關于進壹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商品房的通知》,該文件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沙區分局、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南沙開發區(自貿區南沙區)人才發展局四個單位聯合印發。
 
  通知顯示,爲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快建設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和國際化人才特區,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推動人才、産業集聚,提高南沙區人才及港澳居民住房保障的精准性、實效性,爲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被認定持有廣州市人才綠卡、廣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區範圍內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購買商品房同等待遇。在南沙區工作、學習,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才,在南沙區範圍內購買首套商品房不受戶籍、社保和個稅繳存限制(在廣州市內已購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另外,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具有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具有可聘任爲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也可放寬購房限制。港澳居民在南沙區範圍內購買商品房享受與廣州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通知表示,具體操作指南另行制定。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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