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贵州 > 今日热点

藥店哄抬口罩價格貴州再開百萬元罰單

2020-02-1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2月17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對外發佈第七批3起典型案例,案例中當事人分別涉嫌哄抬口罩價格、涉嫌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涉嫌哄抬藥品價格。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對涉嫌哄抬口罩價格的藥店罰款100萬元。
 
  1月23日,貴陽市雲岩區市場監管局據民眾舉報,對貴州辰春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1日中午要求下屬分店將進價為1.1元/包(10個)、0.99元/包(10個)不等,原銷售價格為2.3元/包的一次性口罩調整為5.8元/包,1月22日又將銷售價調整為15元/包,並存在篡改、刪除銷售記錄的行為。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擬處罰款100萬元。
 
  1月31日,遵義市習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據民眾舉報,聯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和警方依法對習水沁春堂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銷售假冒偽劣口罩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經查,當事人明知採購的一次性醫用口罩無生產批號、合格證等合格證明文件,仍於1月27日購進66250隻用於銷售。當事人行為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目前已被移送警方立案偵查。
 
  2月7日,安順市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對紫雲縣寶芝林大藥房一分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9日將進貨價為10.5元/包(10袋)、4.5元/包、5.8元/包、13.8元/包的板藍根顆粒類藥品分別按20元/包、10元/包、10元/包、22元/包的價格銷售。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將從嚴從重處罰。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希望,廣大經營戶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中,兼顧社會責任和企業利益,依法合規誠信經營;並正告價格違法者,疫情防控期間,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將重拳打擊。同時,官方呼籲消費者積极參与監督,發現哄抬物價、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立即通過12315熱線或平台舉報。(黃慶松)
[责任编辑:赵书琪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