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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大數據精准防疫 山西太原推“健康碼”出行電子憑證

2020-02-27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利萍 報導:2月25日,山西省太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佈關於疫情期間加強社會面人員管控的通告稱,疫情期間全市嚴格實行身份核驗、實名登記和體溫檢測制度,凡是進入公共場所的人員,均要戴口罩,出示“健康碼”。
 
  通告明確要求,凡是進入公共場所的人員,均要戴口罩,出示“健康碼”,接受體溫檢測,如實登記個人信息。公共場所的法人是落實實名登記、體溫檢測措施的責任主體,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
 
  通告內容顯示,領取綠色碼的人員可憑碼通行,凡發現“紅碼”、“黃碼”或有發熱等症狀,包括拒不配合體溫檢測、實名登記的人員,一律不准入內。同時敦促其配合相關機構做好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
 
  對侮辱、恐嚇、毆打工作人員,損壞公私財物、尋釁滋事、擾亂單位秩序、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違法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確診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故意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居史,或與確診的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無症狀感染者接觸史等不配合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主體、監督主體如不履行通告規定,造成後果的,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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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告內容中的公共場所包括:1.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機構等內部集中辦公和生產場所以及居民區、宿舍區等生活場所;2. 賓館旅店、桑拿洗浴、足療按摩、歌舞娛樂、養生會館、遊戲廳、網吧等場所;3.火車站、汽車站、機場、飯店、公園、景點、消費零售業等場所;4. 公車、客運車、計程車、網約車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5.其它人員密集的相對密閉場所。
 
  個人信息包括:進入上述1、2場所的,要如實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居住地、聯繫方式以及是否去過重點疫區、是否有病例接觸史;進入3、4、5場所的,要如實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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