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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法機關出台「40條」為山西轉型發展保駕護航

2020-04-1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4月9日,山西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山西省政法機關服務「四為四高兩同步」 保障高質量轉型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40條」)。 近日,山西省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閆春喜對「40條」進行了深入解讀。「40條」共分六大部分,概括來講即踐行1個理念、健全6項機制、開展7項行動、突出7項保障重點、提供8項公共法律服務和強化4方面監督指導。
 
  閆春喜指出,「40條」全文突出了「細」和「實」兩個特點,該措施的出台既是對近年來山西省政法機關服務保障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成熟經驗、成型做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和總結,也是以政策性文件形式對新形勢下山西省政法工作特別是執法司法工作的一次制度規範。

  踐行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理念
 
  「40條」提出要在山西省政法機關開展「更新執法司法理念、改進執法司法作風」專項活動,教育引導廣大政法乾警把平等、審慎、謙抑、善意、文明、規範等理念貫穿到每起案件、每個工作環節中去,切實防止和糾正就案辦案、機械執法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不良傾向及作風,並建立涉及企業和企業家經濟犯罪案件偵辦備案審查制度,嚴格執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依法審慎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讓企業和企業家能安心經營、放心投資。
 
  健全6項機制
 
  「40條」明確了建立政法領導幹部聯繫企業、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糾紛、開通服務企業和項目建設「綠色通道」、排查預警企業和項目建設風險隱患、深化「陽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勵與懲戒等工作機制的相關內容,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企業和項目建設提供良好服務。

  開展7項行動
 
  「40條」要求組織開展投資創業者保護、規範整頓市場經濟秩序、防範化解金融領域風險、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助力脫貧攻堅、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清理、涉產權冤假錯案甄別糾正等護航高質量轉型發展專項行動,進一步營造尊重企業家、善待投資者,保護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7個保障重點
 
  「40條」提出要加強企業和項目周邊治安整治、深入開展「三零」平安企業工地園區創建、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主導作用、支持企業改革改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企業發展、妥善處理企業破產案件、依法辦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項目建設的土地、拆遷案件等具體要求,目的是在為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解難紓困中,發揮政法機關應有作用。

  提供8項公共法律服務
 
  「40條」強調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個窗口綜合辦理公安業務,優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務,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實施免費法律咨詢便民工程,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貼心、更貼近的公共法律服務。

  強化4方面監督指導
 
  「40條」明確了設立投訴舉報平台、加強執法監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動接受監督、保證工作落實的相關措施。
 
  保障高質量轉型發展「40條」,是山西省政法機關服務全省大局的具體行動,也是向全社會作出的鄭重承諾。山西省政法機關將做到維護社會秩序與激發社會活力有機結合、規範經濟活動與促進經濟發展同向發力,構建親清政商關係,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打造優良法治環境。(張玉蘭 楊亮)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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