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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實現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全覆蓋

2020-06-0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操端晶 報導:6月4日,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目前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及11個縣區法院均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合議庭或專業團隊,基本實現了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全覆蓋」。
 
  南昌市法院統籌構建包括審判機構、審判機制、審判理念、審判規則和審判團隊在內的「五位一體」的專門化體系,推動環境資源審判由分散式向體系化改革、由形式專門化向內容專門化轉變、由狹義專門化向廣義專門化延伸。
 
  「綠色生態是南昌鮮明的城市特徵和發展優勢。」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萍表示,近年來,南昌法院積極履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能,着力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培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特色。「正確處理髮展經濟與保護生態的關係,運用司法手段為南昌實現經濟轉型升級、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
 
  近年來,南昌法院依法審理向大氣、水、土壤等環境介質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其他物質及能量,損害環境介質及其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以及導致個人或公眾的人身健康、財產受損而產生的案件。依法嚴懲污染大氣、水、土壤等環境介質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走私廢物等相關犯罪行為。
 
  環境資源案件具有責任交織、利益交叉、知識交融等特性,需要在建立專門化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的基礎上,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等部門的資源和力量,以確保環境資源類案件優質高效審理。為此,南昌市中院制定了《關於開展環境資源案件「三審合一」集中辦理的意見(試行)》,明確了環境資源民事、刑事及非訴執行案件類型及受案範圍,確保環境資源案件真正實現歸口辦理。
 
  據了解,2016年至今,南昌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241件,審結227件,判處罪犯673人;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民事案件62件,審結58件;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158件,審結152件;共受理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件,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5件。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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