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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電動車經銷商自查自糾 違標車即禁上路

2020-06-1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黃鳳鳴 報導:近日,廣東省中山市各電動車經銷商收到了《關於開展電動單車、鋰電池、充電器、頭盔等產品質量專項調查的通知》,此通知由廣東省電動車商會、中山市電動車行業協會、廣東省電動車商會中山辦事處於6月10日聯合發出。
 
中山交警、中山市電動車行業協會等單位聯合開展電動車安全出行宣傳活動
 
  通知要求中山各經銷商自查自糾。經銷商應於6月15日前使用「電車專家」微信小程序對在售電動單車、鋰電池、充電器及頭盔產品進行登記備案,對銷售產品逐一開展自我排查工作。對於電動單車產品,重點檢查是否獲得CCC認證,是否符合產品一致性要求;對於充電器及鋰離子電池產品,重點檢查是否為原廠產品(與CCC認證所表明的信息一致);對於頭盔產品,重點檢查三無產品(無廠名、廠址、執行標準)。對檢查結果,要在「電車專家」小程序上認真填寫《銷售企業自查記錄表》,存檔備查,並截圖上報中山市電動車行業協會秘書處。
 
  鑒於今年4月10日,中山市政府召開加強電動單車管理工作會議,專題研究全市電動單車銷售監管工作,會議明確了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中山交警支隊配合,落實「一規範一告知兩承諾」措施,加強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電動單車源頭監管和保護群眾作用。
 
中山交警、中山市電動車行業協會等單位聯合開展電動車安全出行宣傳活動
 
  自5月份起,中山交警出臺整治舉措,於重點時段在全市各個重點路段查處涉摩涉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並積極發揮鐵騎優勢,提高執法機動靈活性。
 
  目前,中山已啟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6月1日起,中山交警每周二將開展全國統一行動,嚴查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騎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而7月起,全市快遞小哥、外賣騎手不佩戴安全頭盔的不得上路送件!
 
  過渡期到6月20日結束,6月21日起中山開始實施對違標電動車嚴禁上路行駛的政策,並要求對合標電動車單車實施上牌管理,同時交警部門建議廣大電動車單車駕駛員購買保險。
 
  中山交警還到村(社區)、廠企、勸導站開展涉摩涉電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並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加油站、電動車售賣店、摩托車維修店等加大「一盔一帶」和電動車交通安全宣傳力度,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微博、微信等媒體途徑曝光嚴重交通違法駕駛人。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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