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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

2020-12-30
来源:香港商報網
    12月30日,記者在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共分為八章九十條,設置總則、優化市場環境、優化政務環境、優化法治環境、優化宜居宜業環境、營商環境工作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等。
 
    優化市場環境 「新官不理舊賬」得到解決
 
    《條例》以破解市場主體面臨的困境為出發點,對平等保護市場主體權益、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重點作了制度安排。針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普遍反映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求政府設立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鼓勵支持金融機構積極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項目,豐富信用擔保融資及動產、權利擔保融資,不得對中小企業設置貸款審批歧視性規定;要求金融監管部門完善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激勵機制和授信盡職免責機制,及時查處融資服務時存在的以貸轉存、存貸掛鈎等各類不規範行為。
 
    針對水電氣熱報裝時間長等問題,在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鼓勵公用企事業單位為市場主體提供全程代辦服務,優化辦理流程、簡化報裝材料、壓減申報辦理時限,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應當自報裝之日起,供水、供氣、低壓用戶供電五個工作日內辦結,供熱八個工作日內辦結。」
 
    針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存在「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府不誠信問題,在第二十五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履行與市場主體依法簽訂的合同,兌現以會議紀要、批覆、文件等書面形式承諾的優惠條件,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調整或者當地政府政策調整等為由不履行、不兌現,或者延遲履行、延遲兌現。」

    創新政務服務方式 推行一網通辦
 
    《條例》通過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創新政務服務方式,着力打造規範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針對一些政務服務事項審批時限長、效率低等問題,在第三十六條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綜合政務服務大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規範綜合政務服務大廳,行政審批機關應當進駐政務服務大廳,行政審批項目應當集中到政務服務大廳辦理。政務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企業和個人辦理一件事模式建立綜合服務窗口,實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一窗通辦服務模式。
 
    推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要求省人民政府應當優化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本省政務服務事項按規定納入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平台應當互聯互通,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此外,為簡化市場主體的辦事程序和材料,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將目前行政審批中的承諾制、容缺受理制、區域評估制等創新做法,通過法律的形式加以複製推廣。
 
    此外,為保證法律責任具體明晰,便於操作,《條例》區分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用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等不同類型的主體,對破壞營商環境行為的法律責任進行了規定,並明確具體的執法部門。(記者 郭延)
 
[责任编辑:郭昕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