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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滬深操作規則對齊
2019-12-20    香港商报
 

   上交所調整股票期權熔斷與申報上限

  滬深操作規則對齊

  【香港商報訊】距離12月23日滬深300ETF股票期權上市僅剩3天,昨日,上交所發布《關於調整股票期權交易熔斷標準和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的通知》(下稱《通知》),將熔斷標準和單筆申報上限調整為與深市規則相同,實施日也為12月23日。

  專家認為,此次熔斷條件放寬也透露出監管尊重市場規律的態度,同時,滬深300指數衍生出來的三隻期權同時上市,上市之前修改交易規則,對發揮市場功能、吸引外資和增加市場流動性有很大的幫助。

  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0張

  上交所昨日發布《通知》稱,為進一步滿足投資者風險管理需要、更好發揮期權市場經濟功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調整股票期權交易熔斷標準為合約盤中交易價格較最近參考價格上漲、下跌達到或者超過50%,且價格漲跌絕對值達到或者超過該合約最小報價單位10倍;調整股票期權交易限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0張。

  對比深交所股票期權交易規則,調整之後,滬深兩市的交易規則將保持一致。

  華西期貨投資諮詢部總經理周聰認為,如果熔斷要求過於嚴格,效果往往不會很好,所以這次熔斷條件放寬也透露出監管的態度,尊重市場的規律。此前上證50期權已經運行了一段時間,市場反應平穩,極端風險不大,因此在新品種上市之際適度放寬也是合理的。

  合約條款將採取歐式行權

  12月23日當天也是滬深300ETF期權在上交所上市的日子,此前的12月17日,上交所剛剛發布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品種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上交所即將推出的滬深300ETF期權合約標的,是華泰柏瑞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合約標的證券簡稱為「滬深300ETF」,證券代碼為「510300」,基金管理人為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12月23日起,上交所按照不同合約類型、到期月份及行權價格,掛牌相應的滬深300ETF期權合約。首批掛牌的期權合約到期月份為2020年1月、2月、3月和6月。

  合約條款顯示,滬深300ETF期權分為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合約單位為10000份,行權價格共有9個,分別是1個平值合約、4個虛值合約、4個實值合約,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

  通常,期權合約的行權方式會分為歐式和美式兩種,歐式期權在到期日行權,美式期權則在到期前可行權。而滬深300ETF期權則是歐式期權,這一點在滬深兩家證券交易所依然是保持了一致。

  周六舉行全網通關測試

  據悉,上交所將在12月21日組織開展滬深300ETF期權業務全網通關測試。

  據內地媒體報道,通關測試方案顯示,測試將模擬現貨證券(含華泰柏瑞滬深300ETF)及其期權品種的交易、非交易等業務的委託申報、成交回報、行情接收等業務處理過程,檢驗市場參與各方技術系統正確性,具體內容包括七方面(詳見列表)。

  一期貨研究所所長表示,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是一步很重要的棋,此前中國資本市場對沖機制不完善。此次滬深300指數衍生出來的三隻期權同時上市,上市之前修改交易規則,對發揮市場功能、吸引外資和增加市場流動性有很大的幫助。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