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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14蘋果前員工入稟索約450萬欠薪
2021-08-18 23:59    香港商报
 

    港府早前引用香港國安法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及《蘋果日報》多名高層,又凍結其資產,令《蘋果日報》於6月24日停運,多名員工至今仍未獲發放薪金。14名前員工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蘋果日報》申索工資、年中酬金及遣散費等共約450萬元。蘋果代表昨已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惟無力償還相關金額,而本案雙方不須支付訟費及利息。

 署理主任審裁官陳大為安排資方代表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但將註明公司無力支付相關金額。高等法院頒令清盤後,前員工可再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14名員工申索項目包括工資、年中酬金、遣散費、飯錢、有薪假等,3案共涉約450萬元。

 ●蘋果註明無力支付金額

 14名前員工分開3宗案件審理。首案為5名申索人陳美生、周國強、張夏生、鍾國楷及鍾柳松。5人均確認已收取遣散費,3人在公司停運後仍有上班。當中鍾柳松另申索加班費、張夏生申索有薪假等,共涉約180萬元。

 次案為洪家衍、李惠健、李奕萍、梁紹傑及林坤5人,索償工資、年中酬金及遣散費、加班費、有薪年假等。而當中洪家衍、李奕萍及林坤已獲發遣散費。陳官檢閱5人申索表時問及,公司於6月24日停運,為何工資金額計算至30日?經討論後眾人同意尋求法庭主任協助,一度休庭重新填寫表格,更正索償金額。次案共涉及逾162萬元。第三宗案件涉及4名前員工廖俊發、廖金開、吳偉龍及葉駿榮,共涉約100萬元。

 14名前員工表示,在6月24至30日期間一直等候指令分配工作。部分人最終沒有工作,陳官引述案例指即使沒有實際工作,資方仍須支付相關薪酬;並修訂眾人代通知金金額,撤回部分遣散費申索等。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楊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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