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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一女子 涉假扮內地執法人員串謀詐騙

警拘一女子 涉假扮內地執法人員串謀詐騙

責任編輯:鄭嬋娟 2021-09-21 17:33:07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早前接獲報案指一名19歲女子遭到人綁架,調查後發現受害人曾收到騙徒假冒內地執法人員的電話,獨自到大嶼山一間酒店房間「接受調查」,期間交出電話無法與外聯絡,警方今日(21日)突擊酒店尋回受害人,拘捕一名涉案女子。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署理總督察周文軒表示,一名姓劉(19歲)大學2年級女學生在上周3(15日)接到一個詐騙集團成員的來電,對方假扮內地執法人員,指女事主涉及一宗內地的刑事案件,要求她配合調查。在昨日(20日)下午女事主根據騙徒指示,獨自到大嶼山一間酒店房間,當時一名女子與她接洽,訛稱為確保調查保密,要求女事主將手機交出,並要獨自留在房中不可與外間聯絡,直至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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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內地執法人員串謀詐騙

   詐騙集團其他成員隨即與女事主父母聯絡,訛稱綁架其女兒並要求贖金,父母在當日黃昏報警求助。新界南總區刑事部人員深入調查後,在今日(21日)凌晨突擊搜查該間酒店,成功尋回女事主,她並無受傷,同時拘捕一名姓胡(22歲)女子,檢獲5部手機、3部電腦一張偽造的國際刑警證件和現金一萬元。涉案女子涉嫌「串謀詐騙」罪仍被扣查,將在本周4(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調查發現涉案詐騙集團會以隨機撥號接觸不同人士,用預先製錄「在內地涉案」的內容為背景冒充執法人員,又以調查為由恐嚇事主交出個人資料或自拍照,指示與外間斷絕聯絡,從而製造事主被禁錮和綁架的假象,藉此哄騙事主親友交出「贖金」。此外,集團會以類似的藉口訛稱為內地公安或國際刑警,招冒他人協助進行犯罪活動,當中包括禁錮事主和交收贖金。

   警方強調,協助詐騙集團收取騙款或與受害人接洽,可能誤墮法網,任何人如干犯普通法中「串謀詐騙」,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示法。(記者區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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