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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王何鴻燊遺產案押後裁決 法庭曝其生前未訂立遺囑

賭王何鴻燊遺產案押後裁決 法庭曝其生前未訂立遺囑

責任編輯:靜文 2021-11-30 15:49:40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已故賭王何鴻燊長房次女何超賢及長房已歿長女何超英的女兒(即賭王外孫女)蕭玫錚,向二房長女何超瓊興訟,要求新增2名遺產管理人的案件,今日(30日)在高等法院開庭。法庭曝光重要資訊——賭王何鴻燊生前並未訂立遺囑!另外,控辯雙方對何鴻燊遺產總值有重大差異,長房指遺產共涉款約110億元;何超瓊一方則指涉款至少17.2億元。

    何鴻燊去年5月逝世,外界對他生前如何分配遺產問題始終關注。今年9月,何超賢與蕭玫錚入稟法庭,要求高院遺產承辦處增加2名顧問,作為何鴻燊遺產信託基金的遺產管理人,惟遭二房反對。

    據悉,自何鴻燊逝世後,多名家族成員先後向法庭就遺產事宜登記知會備忘,即一旦有人為何鴻燊申辦遺產,登記者將會獲通知,而本案屬首宗於高等法院開庭處理的相關訴訟。

    大部分受益人同意原方案

    代表何超瓊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陳詞指出,家族本來建議就何鴻燊的遺產委任畢馬威會計師行(KPMG)的全球主管Patrick Cowley及合夥人Rosalie Lui擔任遺產管理人,當中二房、三房及四房均同意有關安排。長房方面,幼女何超雄未有表態,而何鴻燊的2名孫女何家華及何家文曾表示不反對安排。不過,此次2名原訴人對安排有爭議,要求改由安邁顧問有限公司(A&M)的執行董事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Tiffany Wong擔任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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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瓊

    石永泰強調,現時賭王家族中大多數人均同意由KPMG的2人擔任遺產管理人。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36條,對於未有就遺產立下遺囑的人,法院有權就其遺產委任合適的遺產管理人。他進一步提出,希望法官在考慮合適人選時,要優先考慮賭王家族大部分成員之意向。對於此案申請人所提出的爭議,石律師認為,法律並無規定家族中對遺產管理人身份持爭議者可提名自己合意之人員,亦無規定標記法院必須顧及爭議者之觀點。

    何超賢申加入兩管理人

    代表申請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藍德業陳詞時表示,賭王家族並非一般家庭,涉及四房人的利益,各房之間存在必然的關係緊張及利益衝突,考慮到賭王遺產總值龐大以及情況獨特,希望法庭運用酌情權讓大房所倡議的2人能加入遺產管理人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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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賢

    藍德業又稱,原訴人已同意讓步,提出讓所倡議新加入的2人與現有的遺產管理人,同時擔任何鴻燊遺產管理人的方案。此外,原訴人在誓章中表示自身之要求並非對KPMG不信任,而是僅僅希望在遺產管理人中加入可以代表自己的人。

    不過,石永泰在庭上反對有關建議,並表示該方案不可行。他續說,委任KPMG擔任遺產管理人方案時,並無隱瞞長房,但何超賢去年9月入稟高院並要求法庭增加遺產管理人,何超瓊等方面在事前毫不知情,直至傳媒報道才知曉。

    控辯雙方指遺產估值存異

    在法庭上,雙方回應賭王生前並未訂立遺囑,重要的爭議點之一,是何鴻燊生前的遺產總額,兩方提出的數字相去甚遠。石永泰又稱,對於賭王的遺產總額,何超瓊表示並不知情,僅僅表示過「涉款至少10億元」,因此並不排除最終確切數字會遠大於10億元,並認為都應交由遺產管理人處理。

    此外,藍德業稱,何超賢並非如何超瓊所認為的「完全不合作」,各房之間的利益衝突是必然存在的,她希望在遺產管理人中「有代表她的人加入」。

    聆訊尾聲時,法官向雙方詢問,何鴻燊生前未立下遺囑一事是否並非秘密,雙方均回應表示「並非秘密」,隨後法官表示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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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賭王往事】爭產風波曾迫賭王狀告家人

    2010年底至2011年初,何鴻燊一家曾爆出所謂的「爭產風波」,成為當時港人茶餘飯後的熱話,媒體更時刻跟進和發掘賭王家族各成員的一言一行。當時,事件持續發酵3個多月後,賭王突然發表「何鴻燊博士及全體家人《聯合聲明》」,稱何家各房已經和解,至此爭產風波表面上告一段落。

    何鴻燊稱股權變動為「搶劫」

    2010年12月2日,何鴻燊宣布將信德集團(242)2.51億股份,轉讓給二房藍瓊纓所生的5名兒女(何超瓊、何超鳳、何超蕸、何超儀、何猷龍),當時市值約12.17億元。不足兩星期後,他又把澳門博彩(880)的7%股份轉讓給四房梁安琪,令梁安琪成為澳博第二大股東,不久並讓梁安琪成為澳博的常務董事。

    2010年12月27日,澳博宣布何鴻燊旗下最大股東Lanceford公司的股權重組變動,將何鴻燊的個人持股量分配給何家的二房和三房,報道稱四房對此變更感到不滿。

    2011年1月5日,何鴻燊發出家書,要求二房何超鳳直接到他住處交代。兩日後(7日),何超鳳又向父親發信,並公開感謝他授權自己以「禮物贈送」形式轉讓有關股份給二房及三房的信件,信中還附有何鴻燊的簽名。

    2011年1月25日,何鴻燊透過代表律師高國駿(Gordon Oldham)指,有關在澳門旅遊娛樂的股權變動為一場「搶劫」,並指該文件是他被強迫簽署的。何鴻燊同意律師對二房、三房採取法律行動。

    何鴻燊申請禁二房轉移資產

    也在同日,三房陳婉珍在女兒何超雲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讀出何鴻燊的手寫聲明,表示股權分配一事為「一場誤會」,家事並不需要由法律途徑解決,同時也表明此事沒有「搶劫」,兼取消委任高國駿及高李嚴律師行(Oldham, Li & Nic)為律師代表。

    翌日(26日),無綫電視午間新聞就在何鴻燊住宅內現場直播,直播中何鴻燊在陳婉珍及何超雲陪同下,讀出一張預先準備好的「大字報」,表示自己非常愛惜家人,未曾對家人採取法律行動。

    與此同時,大房何超雄及律師高國駿也被媒體拍到進入何鴻燊住所,20分鐘後手持一份文件及一張支票離開。當晚9時,何超賢就透過私人助理向法新社等多間通訊社發出電郵表示,父親「不會忘記母親為他建立賭業王國而不留下任何東西給予長房」,並對部分何家成員行為感到不安。

    同年2月16日,高國駿對傳媒聲稱,何鴻燊再度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何超瓊及何超鳳轉移他旗下的地產、投資以及船務公司等資產,同時控告何超鳳、何超瓊、Ranillo Investments及Action Winner沒有歸還原屬於何鴻燊的澳娛股份。不過,幾日後的2月21日,何鴻燊親自決定終止有關訴訟,並入院休養兩個多星期。3月10日,又發表落款為「何鴻燊博士及全體家人」的《聯合聲明》,表示何家各房已經和解。(記者 呂希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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