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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泰國使館發布關於調整遠端防控相關要求通知

中國駐泰國使館發布關於調整遠端防控相關要求通知

責任編輯:鄭嬋娟 2022-01-12 11:51:21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中國駐泰國大使館網站消息,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自泰國赴華人員健康安全,根據國內最新防控規定,自泰國出發赴華且完整接種了滅活疫苗的人員,申請健康碼時的48小時以內的原有核酸檢測加血清IgM、IgG抗體檢測調整為雙核酸檢測。具體要求如下:

   一、自2022年1月22日(含22日)起,完整接種了科興、國藥等滅活疫苗的赴華人員,行前48小時以內的PCR核酸加血清IgM、IgG抗體檢測調整為行前72小時以內的兩次PCR核酸檢測。

   二、行前72小時以內的兩次核酸檢測必須都在使館指定的兩家不同檢測機構分別檢測,且間隔24小時以上,最後一次採樣須在行前48小時以內。

   三、完整接種滅活疫苗人員是指已經完成滅活新冠疫苗全程接種兩劑次、間隔符合要求且第二針滿14天的人員。兩針滅活疫苗接種間隔不足14天的人員,需要按照未完成接種人員來進行檢測並申請健康碼。

   四、對於接種輝瑞、復必泰、莫德納、康希諾、智飛龍科馬等非滅活疫苗的,仍參照原有規定執行。已經完整接種滅活疫苗人員,如果又接種了非滅活疫苗,請按照完整接種滅活疫苗人員進行檢測並申請健康碼。

   五、行前7日首次檢測相關要求不變,請務必選擇使館指定檢測機構,以免因未能取得符合要求的首檢報告而影響行程。

   六、對於自第三國持旅遊等短期簽證來泰人員,除現有規定以外,需額外增加行前14天的核酸檢測。已完整接種滅活疫苗人員可減免做行前48小時以內血清IgM、IgG抗體檢測,其他要求不變。涉及自第三國持旅遊等短期簽證來泰人員的最新要求自1月31日(含31日)起實施。

   七、接種滅活疫苗人員應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種14天後再出行,對接種未滿14天者,即使登機前檢測符合「雙陰」要求,亦不予審發健康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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