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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開展「有獎發票」活動 最高可中10萬元

廣東開展「有獎發票」活動 最高可中10萬元

責任編輯:高心雲 2022-05-16 23:35:40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5月16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獲悉,為提升市場消費活力,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政府發布的《廣東省進一步促進消費若干措施》,從2022年5月1日起在廣東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範圍內開展「有獎發票」活動。據了解,廣東省設立了3000萬元「有獎發票」活動資金,並將採取「兩次開獎」的模式進行開獎。其中,第一次為即時開獎,設置了獎金分別為20元、100元、200元的3個等次獎項;第二次為定期開獎,也設置了稅前獎金分別為1萬元、5萬元、10萬元共3個等次的獎項。

    哪些發票可以參與開獎?

    「省內零售、餐飲、文化、旅遊、住宿、體育等行業經營者從今年5月1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依法開具給個人消費者的普通發票,都在有獎發票活動的範圍內。」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發票包括了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等類型。

    「如果經營者拒絕向消費者開具發票或開具虛假發票的,消費者可以向稅務機關進行投訴舉報。」該負責人提醒說。

    值得注意的是,紅字普通發票、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票面有「收購」字樣的普通發票以及受票方為非個人消費者的普通發票,不能參加本次開獎活動。

    如何參與「有獎發票」活動?

    個人消費者取得上述普通發票後,自2022年5月16日起通過「粵稅通」「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自2022年5月18日起也可通過「粵省事」,掃描發票二維碼或手工錄入發票相關信息,登記參與「有獎發票」活動。

    個人消費者登記參與活動的發票信息,實行兩次開獎。

    第一次為即時開獎。個人消費者取得符合條件的普通發票後,可通過「粵省事」「粵稅通」,或者「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直接參與。其中,自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7月初正式啟動開獎之前登記的發票信息,將集中開展一次性即時開獎;2022年7月初正式啟動開獎之日起,將以「即登記即開獎」的方式進行。即時開獎共設3個等次的獎項,對應的獎金分別為人民幣20元、100元、200元。

    第二次為定期開獎。開獎時間為2022年7月初、10月初,2023年1月初。凡已參與第一次開獎的普通發票均可參與定期開獎。開獎過程現場公證,開獎結果現場公布,並通過「粵省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門戶網站、「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發布中獎發票信息。定期開獎共設3個等次的獎項,對應的獎金分別為人民幣1萬元(稅前)、5萬元(稅前)、10萬元(稅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及的具體開獎時間將在「粵省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門戶網站、「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獎金兌付需要注意什麼?

    據悉,即時開獎的中獎獎金將通過第三方支付方式即時給付中獎者,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而定期開獎的中獎獎金將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方式給付中獎者。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指定地點完成獎金兌付。逾期未兌付的,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結轉下期。

    定期開獎兌獎所需資料包括:中獎者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參與活動時登記的手機號碼以及中獎發票。其中,中獎發票為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原件;中獎發票為電子發票(普通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版式文件。(岳瑞軒 李芳 盛芳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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