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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講場】支持人大釋法 維護國家安全

【港事講場】支持人大釋法 維護國家安全

責任編輯:楊眉 2022-12-01 08:51:37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爭議,終審法院最終在11月28日駁回律政司上訴。《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實現由亂到治,黎智英等「港獨」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則死心不息。估計這次事件是境內外敵對勢力互相勾結,一是聘請外籍律師辯護可營造「公平」環境,有利被告。二是希望英國律師能為黎智英脫罪或減刑。三是企圖讓外籍律師來「解釋」國安法。四是藉由外籍律師出庭,再通過西方媒體抹黑中央和特區政府。事件是久經策劃的,是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境外敵對勢力發動的一次大反撲。

 社會各界早已批判黎智英聘用英國律師一事。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後,立即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並提請人大釋法,反映特區政府也早有準備,相信中央政府會迅速進行釋法。律政司也已去信高等法院,申請押後審訊,等待人大釋法。

 人大釋法修補國安漏洞

 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卻聘請沒有香港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英國律師來為自己辯護。儘管Tim Owen並不代表英國政府,卻可以假設他對「一國兩制」和《香港國安法》的認知與英國主流媒體和政府的觀點有不少類同。否則,他為什麼會接受黎智英的聘請呢?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卻要從一個挑戰「一國兩制」和《香港國安法》的國家那裏聘請律師來為自己辯護,而那個國家的政府及某些勢力很可能就是國安法所指的「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那不正是黎智英被指控的勾結對象嗎?而從境外敵對勢力那裏聘請律師為境內疑犯辯護後者有沒有觸犯《香港國安法》,從政治邏輯來說是矛盾的,也是講不通的。

 《香港國安法》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為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國安法最終解釋權在中央,不在香港,更不應由外國人來「解釋」。香港回歸祖國後,「一國兩制」方針初期在香港運行得比較順利,但有部分心懷不軌之人將之扭曲為只有「兩制」,沒有「一國」。如今「港獨」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正是要對《香港國安法》重施故技,有堅決制止之必要。

 黎智英是香港勾結境外敵對勢力、反中亂港、分裂祖國的代表性人物,若不依法對他實施制裁,《香港國安法》就會失去作為凌駕性法律的強制性,起不到明示、矯正、預防等作用,也會對香港社會秩序造成衝擊。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行政長官李家超、特區政府已對黎智英案採取果斷迅速的行動,人大釋法勢在必行!

 黎智英一案涉及國家安全,非同小可。即使通過人大釋法,禁止被告聘請非在港擁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出庭為自己辯護,亦無損香港法治精神和普通法的實施,對香港未來成立國際仲裁院也不可能產生負面影響。因為這次針對《香港國安法》的人大釋法能夠更好幫助釐清法律條文不清晰的地方,明確國安法立法原意與初心,避免造成新的國安漏洞,有利於香港法治進步,有利於保障香港司法獨立,有利於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

 國際地緣政治日趨複雜,實施《香港國安法》難免讓香港司法人員面對新的挑戰,那就是如何堅持國家利益和安全原則,維護香港的法治和社會安寧。而他們也能利用自己的法律專業和能動性,為《香港國安法》在港順利實施作出特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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