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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1女參與理大外暴動 被判47至63個月監禁

5男1女參與理大外暴動 被判47至63個月監禁

責任編輯:靜文 2023-09-18 20:07:46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交待一宗暴動案判刑。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今日(18日)表示,案件發生在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拘捕213名被告人,並控告以暴動罪,案件其後分作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今日是第11宗經過審訊後的判刑,當中2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認罪,而另外4名被告人在早前經審訊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該6名被告人包括5男1女,案發當時年齡介乎19至45歲 ,今日被判47至63個月監禁。

 6名被告涉及的暴動案件,涉及2019年11月11日開始在理工大學一帶發生的暴動事件。本案發生當日,即2019年11月18日,非法佔據理工大學的黑暴分子被警方鎖定盤踞在校園內。同時,大批暴徒在各區發起衝擊,意圖「圍魏救趙」分散警力,「營救」同黨。

 案發當晚約10時,警方抵達加士居道進行驅散行動,令他們退至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期後,約2000名暴徒與警方在彌敦道和窩打老道交界對峙近一小時。期間他們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包括用雨遮和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和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起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警方遂進行圍捕行動,拘捕共213人,包括今次審訊的6名被告人。

 至目前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有165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6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137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22人等候判刑。

 警方重伸,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和非法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同公眾安全。(記者 區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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