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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費分階段落實 政府部門4·1先行先試 公眾8·1起實施

垃圾收費分階段落實 政府部門4·1先行先試 公眾8·1起實施

責任編輯:蔣璐 2024-01-19 16:13:29 來源:香港商報網

    本港垃圾徵費原定4月1日生效,惟至今仍有許多市民對措施細節不甚了解。特區政府19日宣布,有關措施押後至8月1日實施,政府部門則從4月1日起「先行先試」。當局將於下周一就延期實施建議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隨後按法律程序修改生效日期。多個政黨對延期實施表示支持,冀望政府多諮詢社會意見。

    政府需時向社會更具體解說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19日下午就垃圾徵費優化安排會見傳媒。他指出,減廢回收的文化在很多先進城市已經扎根多年,香港需要努力追上。推行垃圾收費,用新方法推動減少垃圾和分類回收,是香港特區推廣減廢回收文化、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一步。將來用指定袋包裹好垃圾才棄置,香港肯定會更整潔、乾淨和衛生。

    謝展寰提到,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費,市民對計劃充分了解和積極參與十分重要,因此向行政長官提出兩點建議:首先,政府需要時間向社會各界更具體地解說垃圾收費,讓市民和各界可以清楚了解計劃的操作和細節,故垃圾收費法定生效日期改為8月1日;其次,政府會先行先試,物色一些政府部門的大樓和住宅樓宇4月1日開始先行先試,讓市民見到垃圾收費的真實操作,而非單靠抽象解說。屆時,參與先行先試的政府部門需付費購買垃圾收費指定袋及標籤,住宅樓宇則由政府免費提供垃圾收費指定袋及標籤,以作演練。

    謝展寰表示,這是一個創新和對市民負責任的做法,會幫助香港更順利地推行垃圾收費,更好地推廣減廢回收文化和建設生態文明。行政長官亦十分支持謝有關建議,已指派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協調政府跨局跨部門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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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今午見傳媒。記者 馮瀚文攝

    多個政團對延期實施表支持

    多個政黨對垃圾徵費延期實施表示支持。民建聯表示,不少市民對垃圾徵費的收費模式、罰款、公屋戶及低收入家庭援助措施等一系列政策存在疑問,前線清潔工及物管公司對如何處理不合法例要求的垃圾亦有不同理解,認為特區政府押後實施日期是負責任的表現,將會全力配合特區政府在地區做好宣講工作,讓市民進一步了解垃圾徵費的執行細節,同時會收集市民意見,並向特區政府反映。此外,民建聯建議政府向18區區議會及關愛隊撥款,讓他們可因應各區情況舉辦宣傳及教育活動,令宣傳信息更能「入屋入心」。

    新民黨認為,是次押後反映有關計劃的執行細節遠比計劃本身複雜,同時反映特區政府有聆聽民意,因為近日的確有很多政黨、組織、市民反映憂慮,認為尚有很多執行細節或灰色地帶仍未釐清,特區政府如今從善如流是好事。該黨亦認為政府須做好解說工作,除了要加強宣傳教育,亦要向所有區議員好好解說,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

    物管協會稱有助市民更了解細節

    對於政府推遲垃圾徵費,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表示支持及歡迎。協會表示,一直支持政府積極推動各項環保政策上的努力,特別是在都市固體廢物徵費方面,致力推動源頭減廢,並提升回收率。

    協會發言人指,新計劃能夠幫助市民更清楚了解垃圾徵費計劃的細節,協會將全力協助所有住戶及業主組織適應及過渡垃圾收費安排。

    有飲食集團擔心「雙輸」

    事實上,在垃圾徵費下,飲食、物業管理等多個行業營運開支將大增。身兼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榮譽會長的敘福樓主席及行政總裁黃傑龍表示,集團旗下食肆預計每年多付300萬元買指定垃圾袋,若連同協助分類廚餘的額外人手,額外支出或高達500萬元。他指,集團旗下50多間食肆所在地點,有四成商場未設有廚餘回收配套,直言廚餘回收有困難。部分食肆難有空間增加收集箱,加上分類廚餘屬於厭惡性工作,不少食肆面對招聘困難,最終寧願支付垃圾費,減廢不見成效之餘,同時令成本上升,這將是雙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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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一個垃圾收費宣傳活動所展示的垃圾袋資料圖。中新社

    垃圾徵費Q&A

    Q:什麼是垃圾徵費?

    A:垃圾徵費,全名「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針對全港各區所有住宅以及工商業界非住宅所產生的垃圾,以「污染者自付」原則按量收費,旨在促使各界改變產生垃圾的行為,從而減少整體垃圾棄置量。

    垃圾分為兩大類別:包括家居垃圾住宅垃圾和公共機構(如學校)日常產生的廢棄物;工商業垃圾商店、餐廳、旅館、辦公室、私人住宅區的街市以及各種工業活動所產生的垃圾。

    Q:收費模式怎樣?

    A:收費模式有兩種,分別為「按袋」/「按標籤」收費,以及按重收「入閘費」。

    一般垃圾「按袋」收費:一般非大型垃圾,可使用指定收費垃圾袋棄置。指定袋分為9款,容量由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費用介乎$0.3至$11,每公升收費$0.11。

    傢俬等大型垃圾「按標籤」收費:如丟棄傢俬等大型垃圾,每件大型垃圾都需貼上一個指定標籤,指定標籤統一收費定價為$11。

    按重收「入閘費」:如處所選用「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就無須使用指定垃圾袋或指定標籤。垃圾收費會以每公噸$365或$395徵收,視地區而定。

    Q:購買指定袋有何途徑?

    A: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可在數千個獲授權的零售點購買,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和網上平台等。

    Q:違規如何罰款?

    A:市民如沒有使用指定袋、指定標籤或沒有將垃圾交給指定垃圾車職員或擺放至執法點,即屬違法,執法人員可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或以傳票檢控,罰則如下:

    1.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

    2.以傳票方式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

    $25000及監禁6個月;

    3.以傳票方式檢控,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Q:違規垃圾如何定義?

    A:是指未按照要求使用指定袋或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例如,市民在棄置垃圾時未將垃圾袋綁緊、允許垃圾刺破袋子、將垃圾棄置於公共空間廢屑箱、錯誤棄置回收物等。

    資料來源:「添馬台」政府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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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環街頭19日堆有大量紙箱雜物。中通社

    團體:垃圾徵費切勿擾民

    19日,市民自發團體「珍惜群組」到政府總部請願,提到政府推出垃圾徵費並未做夠諮詢,或令市民百上加斤,並將責任推向前線垃圾承包商,有關措施如若擾民就應該緩行。

    「珍惜群組」召集人李璧而透露,有前線承包工頭向她表達憂慮,提到垃圾徵費政策首半年沒有檢控住戶,只向清潔承辦商執法,而業內人士推測很大機會有八成住戶不使用指定垃圾袋,垃圾車使用的大垃圾桶則為660公升,假設住戶較多使用15公升垃圾袋,一桶為50包,每日要運送160個桶,而每個袋為73元,每個月支出就超過35萬元,但房署逾11萬元收入已包括膠袋和雜物標籤費用,故該工頭質疑政府有關安排並不符用者自付理念,承辦愈多屋服務的公司就愈大機會虧蝕,他反問當局為何不豁免向清潔承辦商收取有關費用。

    李璧而還認為,市民一直有為自己的垃圾負責,因其繳交的管理費不只是用作找尋別人維持秩序,同時令大廈保持潔淨、處理垃圾,而現時垃圾徵費後管理費已增加10%至20%。此外,垃圾徵費會加速店舖倒閉潮,以飲食店一日使用一個指定垃圾袋,一個月便要多花2000多元購買大袋,這是沉重負擔。

    至於指定垃圾袋採用難以溶解的物質製造,亦被質疑並不環保,當局卻要教導市民進行垃圾分類,做法前後矛盾,更令一直依靠售賣膠袋的小店擔憂結業。

    參加請願的邱先生稱,環保局已談論垃圾徵費多年,惟一般市民很多不清楚細節,不少管理公司此前得悉4月1日實行垃圾徵費時就已增加管理費,少的50元,多的100元,令市民百上加斤,故要加強宣傳,向學校、市民、行業、清潔公司溝通。「珍惜群組」會貼地諮詢相關人士,亦相信市民都支持環保,如今垃圾徵費推遲施行,應避免形成擾民印象,否則人們認為做法不當不合作就再難以推行。(記者 馮仁樂 唐信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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