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粥店本周三(7日)突然宣布全線結業,並與所有員工終止僱傭合約,暫時有約百名員工追討約1500萬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0日)表示,絕大部分受影響員工已向勞工處求助,當局將透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加快處理申請,最快3個月內批出款項。
孫玉菡指出,涉事員工包括19名輸入勞工,相信均來自內地,其中十多人已主動聯絡勞工處。他強調,輸入勞工與本地員工同樣受勞工法例及破欠基金保障,但因簽證規定須於僱傭合約終止後兩周內離港,當局將透過「輸入勞工支援計劃」提供住宿及膳食津貼,包括每日上限350元或實際開支70%(以低者為準)的住宿補助以及100元膳食交通津貼,最多申領14日。若後續需返港辦理破欠手續,可再次申請相關支援。
孫玉菡指出,勞工處一方面透過勞資關係科協助員工追討欠薪、假期補償及遣散費;另一方面設有專責小組核查每宗申請,防止有人非法挪用資金或惡意逃避支付工資。他強調基金並非「提款機」,在確保幫助員工的同時,亦有打擊濫用情況。勞工處常設跨部門專責小組,成員包括警務處及破產管理署代表,一旦發現濫用破欠基金情況將徹查到底。
海皇粥店創辦人蕭楚基和蔡汪浩昨日(9日)發表聯合聲明回應稱,已「用盡一切方法嘗試挽救公司及公司業務」,包括二人唯一的居住物業都已被賤賣。二人稱昨日已主動聯絡勞工處,並提供所需文件及一切細節,承諾會盡力配合政府部門處理剩餘的勞資問題。
孫玉菡透露,勞工處同事向其匯報能夠聯絡上僱主,僱主亦表示盡量應要求提供資料。根據過往經驗,若僱主積極配合且所有資料齊備,破欠基金款項最快可在3個月內批出。不過他補充,由於遣散費計算涉及較多資料,實際處理時間需視乎個案複雜程度而定。(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