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全國人大決定 法律界:合憲合法不容挑戰-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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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全國人大決定 法律界:合憲合法不容挑戰

2017-12-29
来源:香港商報

 

  西九高鐵站工程接近竣工。 記者 崔俊良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香港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發揮了一錘定音的作用,既確定《合作安排》的合憲性、合法性,今後對「一地兩檢」的法律挑戰都將毫無法律基礎及意義;亦絲毫無損香港法治。他們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啟動「第三步」,進行本地立法工作,以如期在第三季通車時正式實施「一地兩檢」。

  陳弘毅:符合一國兩制方針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作出批准《合作安排》的《決定》,確認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符合「一國兩制」方針。他談及,內地與香港以「三步走」的方式實施「一地兩檢」是新事物,《決定》順利完成「第二步」,證明《基本法》作為憲制性法律有其靈活性,能應付社會新的需要、新的發展、新的情況。他說,「三步走」的「第一步」和「第三步」都充分體現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  

 

  陳弘毅指出,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符合憲法和基本法。

  馬恩國:不違基本法第18條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提到,《決定》對香港法治絲毫無損,也不會牴觸《基本法》第18條;將《決定》與釋法相比並不妥當,因為今次沒有對《基本法》作出任何解釋。他說,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凸顯《基本法》作為前瞻性的憲政文件,是「活的文件」,不需要就一件細事項而提出更改,「一地兩檢」不會削弱香港特區區域範圍和管治權的完整性,也不會影響特區居民日常生活的權利和自由。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解釋,內地人員依照內地法律履行職責,範圍嚴格限制在內地口岸內,並非將全國性法律在整個香港特區實施,所以並不違反《基本法》第18條。他說,《基本法》是憲制性法律,起草時亦不會預料需要處理「一地兩檢」問題,有人要求在《基本法》條文中找出明文支持「一地兩檢」是吹毛求疵。

  香港中小型律師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決定》是一錘定音,為「一地兩檢」提供足夠的法律基礎,日後一切對「一地兩檢」的法律挑戰,都會變得毫無法律基礎及意義。  

 

  陳曼琪表示,人大決定為「一地兩檢」提供足夠的法律基礎。

  工聯會會長林淑儀認為,西九高鐵「一地兩檢」安排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及實踐,並有助連接全國各地的鐵路網絡,可以預期當高鐵香港段正式投入服務後,香港成為龐大鐵路網的一分子,日後本港市民前往內地都可以直接在港出發,省時便利,有利於香港的經濟及民生發展。

  關注聯盟:具堅實法律基礎

  「一地兩檢關注聯盟」認為,《決定》為「一地兩檢」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釋除社會對於「一地兩檢」的顧慮,有利於《合作安排》的落實,讓高鐵香港段發揮便商、便民、便利的效果。

  【相關新聞】廠商會歡迎全國人大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了特區政府與內地早前簽署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有關的決定草案。作為香港主要工商團體之一,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昨日歡迎有關決定,並贊同「一地兩檢」安排能有效便利北上經商、工作及旅遊的港人,以及全球各地遊客經香港前往內地,為香港經濟長遠帶來重大的戰略性影響。

  廠商會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進一步證明「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落實「一地兩檢」使香港跟內地高鐵網絡接軌,香港不但可實現與珠三角地區的「一小時生活圈」概念,還能藉此開拓新的國際物流市場。

  隨著國家高鐵配合「一帶一路」經濟戰略的推進,香港亦可趁機增加「底氣」,有助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中爭取加更重要的角色。因此,為香港長遠利益著想,「一地兩檢」必不可少。

  在京港人叫好 方便兩地往來

  多位在京工作、生活、經商的香港人士昨日在接受訪問時,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在廣深港高鐵實施「一地兩檢」的有關安排表示歡迎,認為有關安排將使香港與內地往來更加便利高效,有助於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生活圈

  香港專業人士(北京)協會會長馮國佑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批准有關安排,合情、合理、合法。西九龍高鐵站實施「一地兩檢」,將非常方便來往香港和內地的旅客,節省時間成本。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執行委員兼總幹事何玉鳴指出,通過對接國家高鐵網絡,香港可以更容易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生活圈,港人往來全國各地將更加方便。

  在京港人、經常往返內地與香港的羅海雷認為,未來香港與內地的融合將越來越緊密,包括經濟、人才等,高鐵的開通將促進兩地往來。

[责任编辑: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