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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税、个税改革,财政部权威发声

2018-03-07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財政部部長肖捷向大家揮手致意。

  【香港商报网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上午8时50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对于大家关注的房地产税、个税改革等,今天,财政部发出了权威的声音。

         【要点速读】

   ■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

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

         大河报记者: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财政部在乡村振兴战略上有什么安排?胡静林:财政部将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1.多渠道筹集资金。预算将向农业农村倾斜,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更多分享城市发展成果。2. 按照任务,精准发力。首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动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对贫困地区,大幅提高扶贫资金规模。

  ■个税起征点会根据居民消费价格的变化设定

        史耀斌指出,提高个税起征点,会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变化,确定提出提高起征点的政策性建议;这次个税改革前所未有增加了专项扣除,首选重点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规模和数量。将改革完善个税征税模式,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分类与综合税制相结合的征税模式,将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稿酬等,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确定起征点进行征税。

  ■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正在起草完善

        史耀斌:会按照中国国情合理设立房地产税制度。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全球房地产税有四个共性安排:1、按照评估值征税,即按照价值征税;2、房地产税都有税收优惠,但是具体的方式和水平不一样;3、属于地方税,收入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于满足教育、治安等公共基础提供;4、房地产税税基确定较复杂,需要建立较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才能征得到、征得公平。

  ■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肖捷称,“开前门”方面考虑合理增加债务规模,合理确定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堵后门”方面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担保法,从严整治无序举债乱象,“谁家的孩子谁抱”,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原则,债务人债权人合理分担风险,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今年将继续实施降税降费政策

        肖捷表示:今年将继续实施降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迸发更大的活力。首先是继续改革和完善,重点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税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其次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费用扣除。另外今年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使更多企业受益。将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有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截至2017年政府债务余额29.95万亿

        肖捷透露,截至2017年,我国政府债务余额29.95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中国2017年政府债务负债率36.2%,较2016年36.7%有所下降。预计未来几年中国政府债务率不会较2017年发生明显变化。

  “房地产税实施时间以及征税范围”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关于房地产税征收的实施时间以及征税的对象范围,您现在有哪些看法?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

  史耀斌:房地产税问题确实是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几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历史上来看,房地产税作为一个税种,它的历史比较悠久,据我所了解,它最早起源于欧洲。随着时代的发展,个人财富的不断积聚,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刚才这位记者是来自日本,我想日本也有房地产税制度,当然叫法不一样。

  既然是一个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或者是一个税种,它必然有它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它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

  我归纳了一下,大致有这样四种或者叫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几乎是每个国家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的。

  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也就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水平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

  三是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

  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刚才我说的、在大多数国家普遍实施的房地产税制度,但是我们几年前也进行过试点,应该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确实,刚才如这位记者朋友所提到的,李克强总理在3月5号《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来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也提出要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这些都为房地产税改革作出了部署。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在我们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里面,刚才我已经讲到,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性安排,我们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当然,我们是中国,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我们还会按照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大家都将是今年个税改革的受益者

  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肖捷的一番话引发全场笑声:“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至于如何受益,下面请史耀斌副部长回答。”

  史耀斌表示,政府工作报告讲到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可以看出,这次个税改革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也是大家关切的。

  第一个就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提高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会根据居民生活基本消费水平变化来确定,并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政策建议。

  第二个内涵更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个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总理在报告中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我们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我们的专项扣除项目规模和数目。

  史耀斌说,除了这两大内涵外,个税改革还将改革完善个税征收模式。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我们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会将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首先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再确定一个起征点进行征税。

  “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能够更好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改革这种模式后,这些综合性的因素会按年汇总。”他说。

  史耀斌介绍,接下来会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法。所有这些改革要素都要通过税法修订才能确定下来,确定下来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审议。

  “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提高起征点,增加扣除项目,能使纳税人税负更加合理,同时让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显现出来。”他说。

[责任编辑: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