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請 要求立即終止引渡孟晚舟-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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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請 要求立即終止引渡孟晚舟

2019-11-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资料图

  【香港商报网訊】华为公司发言人周三表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律师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立即中止将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到美国的法律程序。因为引渡孟晚舟并不符合加拿大“双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标准。

  加拿大華為公司發言人本杰明·豪斯(Benjamin Howes)表示,該申請是11月13日提出的,稱引渡孟晚舟不符合加拿大的双重犯罪标准。该标准指出,要将孟晚舟女士引渡至美国,前提是指控孟晚舟的行为在两个国家都必须是非法的。

  雙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指導原則之一,要让某嫌犯被送往國外接受審判,必須確認他們被指控的罪行在本國也屬於犯罪行為。

  本杰明·豪斯指出,在加拿大官员授权启动引渡法律程序时,加拿大并未对伊朗实施制裁,因此不存在双重犯罪的事实。他表示,要求停止引渡“并没有试图质疑这项指控的背后的事实是否属实”,但华为将在2020年9月举行的听证会上对“指控的背后的事实”提出质疑。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没有对华为发言人的要求作出回应与评论。不过温哥华的引渡律师加里·博廷(Gary Botting)称,孟晚舟的律师可能有一个合理的说法,但就目前而言为时过早。“他们有点操之过急了,因为全面引渡听证会的主题就是确定是否存在双重犯罪”,博廷说道。

  孟晚舟去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被捕,加拿大皇家騎警表示,他們是在美國當局的要求下逮捕她的,據稱她因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而被指控涉嫌欺詐。

  据了解,孟晚舟被控串谋诈骗汇丰银行和其他银行,手段是隐瞒欺骗华为与星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关系。华为曾表示,星通是伊朗当地的商业伙伴,而美国坚称,星通是一家“不合法”的公司,用于隐瞒华为在伊朗的业务。华为和星通也是此案的被告,被指控电信欺诈,并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孟晚舟否认上述指控。

  加拿大也有對伊朗實施制裁,但孟晚舟的律師辯稱,美國的制裁條件和加拿大並不一樣,意指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禁令在加拿大法律之下不構成犯罪。

  但美國已將華為試圖規避制裁禁令的努力定性為對銀行的欺詐行為,根據加拿大法律,金融欺詐是違法的。孟晚舟的律師聲稱,針對控訴孟的證據並不能證明任何人因孟所謂的行為而蒙受了損失,雖然美國法系統不須提出損失證明,但在加拿大任何涉及欺詐的刑事定罪,證明損失是必要的一環。

  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庭審將於明年1月開始。她否認自己從事任何不法行徑,目前她已獲得保釋,可以住在家中,也享有外出自由,但不能在外留宿,也必須在腳踝佩戴全球定位系統跟蹤器。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