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荷蘭口罩不合格?商務部、外交部回應-香港商报

中國出口荷蘭口罩不合格?商務部、外交部回應

2020-04-02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張麗娟報道:近日,荷蘭、比利時等部分歐洲國家媒體報道稱,部分醫院一線醫務人員使用的中國產口罩因「不合格」被召回。在4月2日的商務部新聞發佈會上,商務部外貿司二級巡視員劉長於回應,經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相關出口企業多方核實,荷蘭公司向中國相關企業採購的這批口罩為個人防護用的非醫療用口罩。有關企業出口時也做了說明。非醫用口罩不能用於醫療用途,也不能用於在重症監護室工作的醫護人員。

  劉長於強調,中國政府一貫高度重視醫療物資質量安全,對相關產品實行嚴格管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為進一步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規範出口秩序,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葯監局發佈公告,相關醫療產品出口必須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

  3月31日,商務部聯合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公告指出,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保證產品質量安全、規範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驗放。上述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醫療物資的質量安全直接關係人的生命健康,我們希望國外採購方選擇在我國葯監部門註冊的產品供應商,並在產品使用前進行相應的質量檢驗,嚴格按照產品適用範圍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如在採購和使用中出現有關問題,建議雙方企業按商業化原則妥善協商解決。」劉長於說。

  在4月2日的外交部例行發佈會上,發言人華春瑩針對相同問題時亦表示,那批口罩是荷蘭代理商自己採購的,中方企業發貨前已告知荷方此批口罩為非醫用口罩,出口報關手續也是以「非醫用口罩」名義履行的。她強調,在當前全球抗疫形勢下,中方急各國之所急,克服自身困難,有些企業加班加點,夜以繼日,積極為國際社會提供各種防疫物資。口罩分為不同的防護標準和等級,也有日用防護和專業醫用之分。當前,各國急需防疫物資,我們善意提醒使用方在購買和使用之前仔細核對產品用途和使用說明,以及是否符合採購方的使用標準,避免急中出錯,誤將非醫用口罩配用於醫用。個別媒體在未弄清事實之前, 炒作所謂的中國產品質量問題,是不負責任,希望他們不是別有用心的,因為這樣做不利於國際抗疫合作。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