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惠珠:《基本法》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定海神针-香港商报

谭惠珠:《基本法》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定海神针

2020-04-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谭惠珠 资料图

  【香港商报网讯】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4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定海神针。

  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学术研讨会当天以网络会议形式进行,谭惠珠在研讨会致辞时作出上述表示。她从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宪制地位等多方面阐述了香港基本法在特区的实施情况。

  谭惠珠忆述,1985年4月,全国人大设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来自内地和香港各方面的人士组成,其中香港委员占了三分之一的名额;为了广泛征集意见,在香港成立了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涵盖更广泛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外籍人士,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具规模和代表性的咨询组织”。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长达四年零八个月,很多条文都是经过多轮的讨论才敲定的,所以兼顾各方利益,凝聚广泛共识,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精神。

  谭惠珠说,根据香港基本法,特区享有极为广泛的行政管理权,包括独立关税制度、货币制度等。同时,特区也享有广泛的立法权。香港设立终审法院行使终审权,原在香港实行的普通法及相关的司法原则和制度继续实行。这些范围极为广泛的高度自治权,尤其是法治和单独的财经制度,使香港成为国际贸易、物流、金融中心。回归后,香港的法治指数全球排名从回归前60多位大幅跃升到第16位。这些都证明了香港基本法为特区繁荣稳定带来的“制度红利”。

  “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谭惠珠认为,香港基本法确保香港居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回归后与回归前相比,没有任何退步,在民主权利方面有大幅度进步。

  谭惠珠提到,近年香港出现一些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事件,但没有力量可以改变香港在“一国两制”之下继续存在和发展。要维护国家安全,领土统一,应尽快在香港立法。

  她指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在特区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中央对于特区执行高度自治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力。而除了公权力机关,香港的一切组织和个人,也要遵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因此立法会议员宣誓时鼓吹“港独”,违反“一国两制”的做法应当受到制裁。不拥护香港基本法的候选人应当被禁止参选立法会和区议会。这些都是严格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办事。

  谭惠珠认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香港同内地优势互补、一起打拼的历程,“一国两制”是保障香港与内地协同发展,保障香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的最佳设计,“两制”决不是区隔香港与内地的制度安排。而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都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广阔天地。

  谭惠珠总结时说,“一国两制”是一项创造性突破,开创了国际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的领土问题的先例。随着香港顺利回归祖国,香港基本法正式实施,香港维持了繁荣稳定,也能在金融风暴、社会动荡和病毒疫症中保持根基的稳固,充分说明“一国”是两制的根基,国家是香港的后盾。

  她指出,“一国两制”是新事物,因此在实践中遇到一些困难、挫折、停滞,甚至倒退,都是正常不过的,而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一国两制”有高度灵活的制度弹性。只要坚定信心,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发挥香港基本法的“定海神针”作用,一定能够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