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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報道】周星馳曾給1000萬支票 于文鳳強調非乞求金錢

2020-11-23
来源:香港商报网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7千萬投資佣金案23日續審,于文鳳繼續接受周星馳的代表律師盤問時透露,周星馳於2012年,即于文鳳展開訴訟後,曾將一張字條及1000萬元支票給于文鳳,又指有關款項是基於二人的友誼及于文鳳多年來的支持,于文鳳直言對此舉感到噁心,強調她不是乞求金錢,但周星馳的舉動似于文鳳「好似需要錢」,所以周星馳便付錢。于文鳳又否認為想令周星馳受壓而要公開聆訊,更稱若非她認為她應獲分紅,亦不會令自己置身如斯境地。

 于文鳳繼續作供,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狀文本立向她指出,在二人自2009年起已經常鬧交,而她在2010年3月前已說過數次要分手,于文鳳稱二人已經常鬧交許多年,她數年來已說過數次分手。

 文大狀又指,二人在2010年3月並非正式分手,周星馳在當年7月看到雜誌爆出她和創興銀行(1111)家族後人廖堯城幽會才正式分手,于文鳳不同意。

 文大狀又指出,二人分手後,由於于文鳳家中裝修,周星馳仍讓她暫住在「天比高」12號屋,但周姊期間到12號屋時,發現門鎖被換掉,于文鳳承認她未在通知下,換掉門鎖,但解釋這很正常。

 文大狀續指,周姊更見到自稱為三合會的人,而警方後來到場處理,于文鳳稱自己當時不在場。于文鳳又解釋因為周母曾到訪12號屋,卻打爛了部分屬於她的物品,於是請了3至4名保安,于文鳳也承認這令她與周星馳之間產生不快。

 于文鳳供稱,她2012年9月曾與周星馳商討調解,當周星馳被問及是否與她存在商業關係,對方只回覆了:「嗯」然後行開,他又曾就「天比高」12號屋的投資對于文鳳說:「未賣又點畀(一成佣金)你。 」並主動提出向她支付部分利潤共1000萬元。惟周星馳當時澄清該1000萬元是建基於多年來的友誼和支持。于文鳳憶述周星馳的形容惹她生厭:「這令感到討厭,我不是乞丐,這聽上來使我很需要錢。」

 文大狀在盤問最後指出,周星馳為名人及重視私隱,而于文鳳想展開公開聆訊,是因為要令周星馳受到極大壓力,于文鳳反駁如果她不認為她應獲分紅,亦不會置自己於如斯境地。

 于文鳳作供完畢後,法庭傳召身處台灣的于文鳳兄長于振華(譯音)透過視像系統作供,于兄確認於2004年,曾就「天比高」地皮事宜與周星馳見面,那次也是他與周星馳唯一一次會面。

[责任编辑:黄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