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比承擔拼政綱-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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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比承擔拼政綱

2017-03-15
来源:

  方想

  對於下屆特首的要求,中央一再重申的「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制能力、港人擁護」四標準,是最重要的前提。近年來,香港內外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經濟社會深層次矛盾凸顯,政治內耗加劇,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任務日益繁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問題也十分突出,中央要選擇的,是一位信得過、有能力又願意為香港人服務的特首。香港市民也要選舉一位愛國愛港,團結港人,又能駕馭复雜局勢,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帶領香港繼續發展的帶頭人,作為香港當家人。

  落實一國兩制要態度堅決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以上述四大標準衡量各候選人,林鄭月娥無疑是最合適的人選。從她過往的表現來看,有經驗、能力強,作風硬朗,「好打得」的形象早已深入民心,坊間普遍都對她看高一線。在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大是大非問題上,林鄭從來都是立場鮮明,態度堅決。例如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到,「港獨」沒有出路,反映中央確定「港獨」存在,重視和警惕「港獨」的蔓延,林鄭對此強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故完全沒有空間提出「港獨」,而為國家安全於本地立法是憲制責任,國家安全等於香港安全,香港安全亦關乎市民安全,故必須創造有利條件,令立法工作能展開。而有候選人形容「港獨」是「偽命題」,不值得討論,另一位候選人稱「人人都知道他們(中央)不喜歡『港獨』」,一個是視而不見,輕描淡寫,一個是事不關己,毫無「一國」意識。相較之下,可謂高下立判。試問,在「一國兩制」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如果不能立場鮮明,信念堅定,有擔當精神,怎麼可能保障香港的根本利益,又怎麼讓中央可以信任?

  候選人的政綱亦是一項重要的考量條件,政綱表述必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符合社會與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並且具備落實政綱的能力,承諾要說得出、做得到。查看現時特首候選人的政綱,都提出了各自的建議,有同有異,出發點都是回應社會各界的訴求。惟在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香港發展需要上,差別明顯。例如有候選人提出為全港六成市民提供公營房屋,就被廣泛質疑是做不到。又如在政改方面,有候選人主張同步重啟政改及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相關表述前後不一,最後的說法是「口頭承諾政改諮詢不設任何前提」,即是諮詢公眾階段毋須理會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另一位候選人提出的政改方案則完全無視「831決定」。如此既要重啟政改,又想撇開中央的角色,這樣的政綱能兌現嗎?這不是開「空頭支票」是什麼?

  林鄭值得支持

  反而,林鄭認為政改不能貿然行事,如果當選,任內盡最大努力,在人大「831框架」下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氛圍,又指23條立法極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和動蕩,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這是從香港政治現實出發,以彈性務實的方式面對問題,表現值得信任。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社會的不斷爭拗是目前香港發展的最大障礙,當務之急是促進社會和諧,放下歧見,共謀發展,讓民生不斷改善,人們安居樂業,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重啟政改還是啟動23條立法,只會令社會撕裂更加惡化,耽誤經濟民生,這絕不是港人希望看到的未來。

  仔細綜合比較3名候選人的言行、政綱,在更好維護「一國兩制」,更切合香港實際和發展需要、更符合公眾利益,更關心市民福祉方面,林鄭月娥無疑做到領先,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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