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望地方网约车新规在"定稿"后能有惊喜-香港商报

媒体:望地方网约车新规在"定稿"后能有惊喜

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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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地交管部门却在出台限制性政策上各显“神通”,似与分享经济精神和市场开放原则相悖,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国庆长假后第一天,北上广深四大城市交管部门齐刷刷地公布了网约车征求意见稿。这是因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今年7月14日经交通部通过,并经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同意,定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所以,作为具体执行的城市交管部门,必须要赶在10月份出台征求意见稿,以便《暂行办法》顺利实施。

  在《暂行办法》中,虽然对网约车经营主体、网约车状况和驾驶员都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多个条款的最后都列有“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网约车的真实命运虽掌握在国务院,却更掌握在城市交管部门。果然,北上广深四大城市的交管部门近乎有过私下商量,不但公布时间在同一天,相关的细化内容也有诸多相似之处。

  大抵说来,四地细则内容的焦点变化主要分布在车牌、司机、车辆状况三大要件上。首先是车牌,北上广深全部要求本地牌照,只有深圳规定11月1日之前已经从事网约车服务,且排量在1580毫升以上的燃油车辆可以继续申请运输证。此规定一出,等于在限牌限外限行的基础上,再做了一个升级版,客观上形成了对网约车牌照的限制供给。原先开放的市场再度陷入封闭。

  其次是对司机的要求,男60岁女55岁的限制意味着那些业已退休的老司机们,可能无法继续发挥余热了。对于人均寿命早已突破82岁的上海人来说,这一规定可能更加残酷。当然,更严苛的是京沪对于司机户籍的限制。上海方面专门作出解释,表示“2015年末,本市常住人口总数已超过2415万”,所以要求具有本地户籍。网约车司机是一种职业,京沪的户籍限制直接触碰了就业歧视的红线。但《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对比下来,广深只要求居住证,较之京沪更符合政策的内在逻辑。

  最后是车辆状况。这一块又分为三小点,即车身大小(轴距不小于2700mm),排量不低于自然吸气2 .0L或涡轮增压1.8T,车龄方面广州限制最为严格,需要1年内拿到行驶证的新车,深圳为2年内,京沪只遵照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或车龄不超过8年的统一规定。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目前市面上运行的绝大多数网约车都不符合要求。更吊诡的是,基于环保目的,国家对排量1.6L(含)以下的车辆实施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但在以环保为基础亮点之一的网约车上,却开始要求大排量车进入市场。两种政策间所呈现的悖论简直匪夷所思。

  四地网约车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网约车市场上只有滴滴发表了声明。作为中国移动出行行业的龙头企业,滴滴给出了自己的数据: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户籍。不过,滴滴方面并没有给出这1万司机中,他们的车辆是否本地牌照,在车辆轴距、排量上又是否都符合了规定。这并不是一个多难的数学题,可预见的是,最后的数字一定远少于上海5万多的出租车数量。

  由于四地交管部门发布的细则在总体上极度保守,对车牌、司机和车辆三大要件的限制超过了出租车,所以,即使部分规定最终会实现一定程度的让步,最终能够符合规定的司机和车辆恐怕也很难会超过原有规模的1/3,甚至1/5。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政府在公共交通上的投入不可能一夜见效,被“适度发展”的网约车败走市场后,根本无法掌控的黑车势必卷土重来,原本依赖网约车的普通家庭将会重新考虑车辆购置,路面交通将会进一步拥挤。

  在7月份中央明确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和价值意义之后,四地交管部门却在出台限制性政策上各显“神通”,似与分享经济精神和市场开放原则相悖,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好在目前尚在征求意见,希望在“定稿”后能有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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