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特首四條件-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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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特首四條件

2017-02-08
来源:

  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文滿林

  下屆特首選舉定於3月26日舉行。中央提出參選特首必須符合四個條件,即「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及港人擁護」。四個條件成為近日城中熱議,無論報刊、電子傳媒以及公眾場所、酒樓食肆,日日都聽到見到有關「四個條件」的議論和解讀。「四個條件」究竟哪個首要,哪個次要,哪個不必要?市民往往為此爭到臉紅耳熱,口沫橫飛。可用一句口頭禪形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此,莫說坊間的平民百姓如此,時評家和政治人物又何嘗不是!

  中央信任最重要

  中央提出參選特首的「四個條件」,雖然每個條件都重要,缺一不可。然而有論者認為,首要是得到中央信任,次之是有管治能力,再次是愛國愛港,最後是港人擁護。也有論者認為,若首要是得到港人擁護,並以「高民望」作為指標,就算當選特首,都很難管治好香港,會受到排擠及反對,社會依舊出現亂象云云。

  個人對「高民望」作為參選特首頭等條件不敢苟同。筆者認為參選特首,第一是得到中央信任,依次是有管治能力,愛國愛港,最後是得到港人擁護。

  參選特首首要得到中央信任,其實根本不必多說。若一個不受中央信任的參選者「意外」當選特首,卻得不到中央任命,就會產生憲制危機,後果嚴重。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有管治能力」這個條件作為第二位。所說的管治能力,應該包含很多方面,如熟悉政府內部運作;帶領十多二十萬公務員工作的經驗;有應變應急才能和膽識;有勇有謀有智慧,有承擔、有立場、有原則等等。只有擁有多方面的管治元素,才能有效管治好特區政府,帶領好整個政府運作,創造一個政通人和的局面,發展經濟,創造就業,改善民生。特首管治能力的強與弱,比所謂「高民望」何止重要十倍百倍。近年鄰近香港的一些國家及地區以「高民望」當選的總統及「領導人」,因為管治能力不濟而導致亂象頻生甚至受到彈劾,「民望」比其初當選時下滑二三十個百分點,由此可見,「民望」這「玩意」並不實在,尤其是一些有政治背景組織作出的所謂「民調」更不可靠,更不可信。

  港人擁護不同於制造民望

  當然,中央提出的「港人擁護」不同於此地有些論者和某些傳媒所說的「民望」。必須值得一提的是,有個別傳媒及一些論者為什麼硬將「港人擁護」等同「高民望」來解讀,當然有他們的政治目的和圖謀,他們以「高民望」為參選特首投票意向,假若特首選舉結果與他們所作的「民調」結果不同的話,就藉此大造文章。這就是反對派近年慣用的伎倆:以「民調」制造「民意」和「民望」,作為反對理由和誤導公眾。所謂「民望」或「高民望」是虛的,講白一句是可以由人制造出來的,別的不說,就說近年政府三司十一個局長的「民望」高低起跌,就被港大民調玩弄於股掌之中,一些局長說些反對派不中聽的話,或是說些刺中他們要害的話,「民望」就即時下滑,某個司長說些對他們有利的、合心意的話,某個司長的「民望」就上升,連特首梁振英也不能幸免。

  中央提出「港人擁護」而不提「高民望」作參選條件,想來自是有周密考量的。這是筆者對中央提出參選特首「四個條件」的一點個人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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