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最佳候选人的素质-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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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选举最佳候选人的素质

2017-02-20
来源:

   作者:陈德梁

  迄今已经有5位人士表示有意参选香港第五任特区首长。不过,鉴於本届特首选举提名期自2月14日起至3月1日止,未来尚有很多时间供仍然举棋不定的人士全面权衡,在估算支持自己的选委人数之后加入竞争。

  所以说,现在就把宝押在某位有意参选者身上为时过早,因为此刻连谁能获提名成为合法参选人都无法确定,何况每位有意参选者必须获得至少150位选委会成员提名,无法在提名期内获得足够选委签名的人士将失去参选资格,到3月26日选举那天,他或她的名字就不会印在选票上供选委会成员选择。

  必须具备五素质

  当然,眼下各位有意参选者并非只能等待,他们应该与代表香港社会各界的选委会成员当面沟通,就民众心目中理想特首人选必须具备的素质达成共识。这一甄别的过程是必要的,因为最终胜选成为特首的候选人,必须具备担当领导特区并为港人服务的人格与行为表率。

  首先,大家都知道,所有特首候选人必须依法承诺,他们将尊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宣誓效忠香港特区,全心全意地拥护和落实「一国两制」原则与《基本法》在香港全面正确实施。鉴於最近发生的一些政治事件,人们应该认同这些基本条件是所有特首候选人必须满足的,否则谁能相信他或她必能胜任这个关乎特区700多万居民福祉的职务呢?

  其次,《基本法》规定当选特首须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负责。所以说,选委会成员对他们支持的候选人能否胜任特首理当心中有数。除此之外,各位候选人亦应具备自信、诚实的人格并随时以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先,在处理政务时注重公平恰当,让中央和其他持份者了解香港利益之所在。

  第三,根据《基本法》,特首既是特区首长,也是特区政府领导人,所以当选者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技巧自然是必不可少而且有目共睹的。毋庸置疑,特区事务千头万绪,必须由英明的首长任命一众政制问责官员分头打理,以确保各项事业得到依法管理及妥善运行。

  第四,行政会议协助特首制订政策,所以新特首必须有能力和意志任命能干的行政会议成员,让后者在任期内为特首提供宝贵建议。

  第五,近几年来特区政府的行政与立法机关之间关系明显恶化,所以选委会成员必须推选有政治头脑、外交手腕和沟通技巧的候选人担任特首,以尽快改善行政立法关系。

  作出明智决定

  不言而喻,所有特首候选人必须熟悉和理解《基本法》,公众亦自然要求他们遵守和扞卫这部令香港特区得以存在的法律所含的原则。

  《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在任何时候都受到全面保护;加强法治与司法独立,以及维护并改善特区民生,提高香港特区作为国际金融、科技、旅游和文化交流中心的声誉;这些都是下一任特首的首要任务。

  香港回归20年来经历了许多变化,选委会成员必须以香港的将来为念,推举一位高瞻远瞩、有能力和抱负的人带领香港社会在民族复兴的宏图大业中施展才能、更上层楼。为了让香港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下一任特首必须具备战略眼光和推动特区抓住一切有助於长期繁荣的机会,例如「沪港通」和「深港通」等跨地区投资管道、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规划,以及其他旨在扩大经济贸易金融发展的策略安排。

  综上所述,现在是有关各方认真聆听、思考、分析和评价的时候,以便接下来为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作出明智的关键决定。

  (本文的英文版题为Qualities the best CE can-didate must have,刊登於2017年2月13日《中国日报香港版》评论版面。作者为英国华人社会论坛创始人,曾任英国大伦敦市红桥区首位华裔区长,并担任市议会成员长达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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