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四個條件量度候選人-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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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四個條件量度候選人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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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今天結束。昨日,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正式報名,連同之前獲確認提名的候選人,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前高院法官胡國興,今屆特首選舉將會出現三頭馬車競逐的局面。三名候選人中,林鄭月娥無疑是頭等大熱,她共獲得579張提名票,不但遠遠高於曾俊華的160票和胡國興的179票(1票被裁無效),甚至比兩人加起來還要多得多,更加非常接近當選特首的門檻了,以選委的半數來看,差距其實只有21票。當然,選前獲得提名,并不等於選舉日獲得投票支持,上屆選舉正是一例;不過,毫無疑問,林鄭月娥目前勝選呼聲最高,坊間普遍都對她看高一線。

  隨着特首選舉踏入最后階段,三名候選人已正式入閘,選情可望逐漸白熱化;接下來,三名候選人便要充分展現能力,詳細闡明其競選政綱,公開、公平、公正地接受選舉洗禮,來爭取各界支持勝出選舉。那麼,選委和市民又應該以什麼標準或條件來量度候選人?怎樣的候選人才勝任特首大位?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此前提出的四個條件,即是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便為非常重要的審視指標。

  首先,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絕對是理所當然的先決前提。試問一個地方的領導人,可以不愛自己的國家、不愛自己的地方嗎?這是一個政治要求,更是一個法律要求;因為,根據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其次,得到中央信任,也是出任特首的關鍵必要。一方面,特首候選人勝出選舉之后,必須獲得中央任命才能成為特首,這個任命權是實質的;另一方面,特首既要向香港特區負責,也要向中央政府負責,而執行中央政府依法發出的指令亦是特首的職責之一。故此,未獲中央信任的候選人,實難勝任特首工作及難以獲得中央任命。第三,至於有管治能力,固然也是衡量一位候選人能否勝任特首工作的必然考慮了。由發展經濟到改善民生,香港未來都充滿了機遇與挑戰;究竟哪位候選人有能力帶領香港把握機遇、克服困難,無疑是香港能否更上層樓以及他或她能否當選的關鍵。最后,獲得港人擁護,肯定是貫徹特首民主選舉的不可或缺的一環。始終,選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不單擁有着相當民主成分,亦是民意向背的一大反映;縱然香港目前尚沒通過普選方案,特首未能「一人一票」產生,然而,不得民心的候選人,必然難獲選委垂青,亦因此必然難以勝出選舉。以上四點,乃是成為下屆特首的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距離3月26日的特首選舉日,僅餘不足一個月時間,各位候選人在最后冲刺階段,惟有全力展現自己是否滿足和如何滿足這四大條件,才能積極爭取各界及選委們的支持。而選委和市民亦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以這四大標準來嚴格衡量、考核和選擇。對於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的特首,相信大家都引頸以待。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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