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当高官不代表可做特首-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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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当高官不代表可做特首

2017-03-06
来源:

   何子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出席全国政协港澳委员联组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张德江的讲话阐述了中央对特首选举的态度和立场:一是中央在特首选举中有宪制角色,对於特首有实质任命权,绝非「橡皮图章」;二是候选人必须具备「四大条件」,有强烈担当精神,能得到中央信任、团结各界共谋发展;三是特首选举应是「君子之争」,比拼政纲和能力。当中,外界最关注的是,中央对於特首人选的要求,尤其是怎样的候选人才可以得到中央的认可和信任。

  对特首要求必定更高

  张德江在讲话中明确提到: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拥护的「四大条件」。他并进一步指出,「大家都知道行政长官地位重要,角色关键,不同於一般的问责官员,中央对行政长官的要求必须更高」,特别是近年来,香港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社会深层次矛盾凸显,政治内耗加剧,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日益繁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这对行政长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中的指向已是十分明确,就是特首人选除了「四大条件」外,更要有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而对特首的要求不同於一般的问责官员,中央对行政长官的要求必须更高。即是说,就算过去任高官,也不代表会得到中央信任出任特首,就算过往曾任命,也不代表之後就会继续任命。

  有特首候选人不断说,自己做了几十年政府官员,一步一脚印到了现在高位,不是已经证明自己得到中央的信任吗?他不相信自己得不到中央的信任云云。这种说法显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企图误导公众。出任政府问责高官,前提当然是要得到中央的信任,否则中央也不会任命,但这与中央是否信任其出任特首并非画上等号。中央信任你出任司局长,并不一定就信任你出任特首。两个信任的概念是不同的。其实,这也是常识,不同的政治岗位,自然有不同的要求,位置愈高对信任的要求就愈高。做了几十年的政府高官,并不一定就能获中央信任为特首。中央在这次特首选举前,特意加上中央信任的条件,显然是有意为之。

  必须拿出往绩

  事实上,中央信任是在原有爱国爱港要求上的升级,对参选人有更高的要求。原因是要得到中央的信任,不但要有能力、有政绩、有表现,更要在过去的种种风雨中,显示出坚定的立场和原则,坚决扞卫《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令中央觉得其信得过、靠得住,才可望符合中央信任的条件。今日得不到中央信任的候选人,理应反省自身,而不是一味指不相信中央不信任自己。

  现在张德江厘清当特首的要求不同於甚至是远高於问责官员,表明曾出任问责官员并不代表就一定可获中央信任,而必须拿出往绩出来令中央相信。从现在建制派选委的选择中可以看出,谁得到中央信任、谁得不到,已经十分明显。而一个得不到中央信任的人,又怎能出任特首,中央又怎会实质任命一个不信任的人,这些都值得选委和广大市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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