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基金」入稟高院申覆核 促追究毛孟靜僭建

1970-01-01 08:00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大公報報道,由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擔任主席的「803基金」4日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攬炒派毛孟靜位於淺水灣道住宅的地庫車房涉嫌違規僭建之事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屋宇署拒頒清拆令,做法有違一貫政策,要求法庭推翻署方「不執法」的決定。

 申請人為803基金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屋宇署署長。同時,涉案住宅單位由毛孟靜的丈夫Philip Arthur Bowring持有,申請人亦將他列為與訟相關利害人士。

 據入稟狀指出,根據屋宇署於1954年批出的圖則,涉案淺水灣道98號地庫的兩個停車位只可用作泊車用途。但傳媒於2010年9月揭發,相關停車位被改建成圍封的室內居住空間,有窗有門,變相成為住宅單位。而毛孟靜亦承認知情,但聲稱早於35年前已有相關改動。

 入稟狀又指出,毛孟靜的丈夫Philip Arthur Bowring作為相關單位的登記擁有人,沒有根據《建築物條例》在建築物作出重大改動前一個月通知屋宇署,故屋宇署有權就涉事未經許可的建築工程執法。而經過10年來傳媒多次報道,至今累計至少有59篇相關新聞報道,事件廣受公眾關注。但屋宇署至今只曾於2018年1月去信毛孟靜的丈夫,要求將有關改動還原,並無其他執法行動。

 申請人遂於今年5月26日起,透過律師一再去信屋宇署,促請署方就相關違規改動執法。屋宇署於8月4日回覆申請人,稱署方按「風險評估」決定執法的優先次序,而「近期」巡查過有關建築物,認為未有對生命或財產構成即時危險,故未頒清拆令。

 申請人質疑,屋宇署拒絕就有關違規改建頒清拆令,做法違反署方一貫針對違例僭建物的政策,署方亦未有足夠關注申請人的投訴。

 入稟狀透露,申請人已4度就事件與屋宇署交涉,但署方均未能具體回應。申請人質疑屋宇署延誤執法,損害公眾利益,遂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推翻屋宇署拒頒清拆令的決定,以及發還給屋宇署重新考慮是否對涉違規僭建執法.申請人又指,法庭亦可頒令要求屋宇署就兩個停車位被違規僭建採取執法行動。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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