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11-1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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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報道,去年2月,15名男女包括1名教師,涉在葵涌邨商業中心天橋帖文宣,被控刑事損壞等4罪,當中最年輕的2名女學生昨同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
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等帶備整桶漿糊貼海報,明顯早有預謀,認罪的兩人雖年輕、容易受人唆擺,但仍需索取多方面報告,下令她們還押至下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等報告。餘下不認罪或未準備好答辯的13人,則續准保釋至下月29日作審前覆核或答辯。
吳、鄧承認案情指,2人去年2月24日下午,與其餘被告在涉案天橋張貼含政治標語的海報。警方到場後,見吳手持3張與牆上相同的海報,鄧則拿着油漆掃及一桶白膠漿。事件招致逾2700元清潔費。
同案被告為18歲中六女生鄒文燕、18歲中六女生葉嘉、21歲無業男李霈濠、20歲男大學生陳信豪、21歲男廚師張家禧、21歲女大學生梁詠彥、20歲的女大學生朱麗茵、19歲中六女生林慧淇、19歲男大學生鄭珈熹、21歲男大學生黃文傑、23歲無業男李永熙、31歲男教師李重熙及22歲無業男鍾正浩,同被控一項刑毀罪。鄧、梁、鄭、黃、李永熙、李重熙及鍾另被控一項屬交替性質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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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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