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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四項新政加快國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設

2019-04-02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郭代勤 報道:4月1日,記者從成都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獲悉,為進一步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成都市集中出台四項金融方面政策,這四項政策,作為成都市《關於進一步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見》的配套文件。

 
  四項配套文件為《關於推廣交子金融「5+2」平台構建中小微企業全生命周期投融資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關於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關於支持金融科技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都市引進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實施辦法》。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梁其洲介紹,這四項配套文件,立足成都金融產業稟賦特色,充分體現了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的思路和重點。
 
  「5+2」政策旨在強化統籌協調,推動成都市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持續精準服務成都市中小微企業,激發民營和中小微企業活力和創造性。政策推廣的「5+2」投融資服務平台和信用保障平台,構建了中小微企業全生命周期和「募、投、管、退」全鏈條的投融資服務體系,有效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的痛點和難點問題。
 
  金融對外開放政策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重大舉措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四向拓展、全域開放」戰略部署,強化開放引領,面向「一帶一路」,拓展成都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廣度深度,深化自貿區金融改革,推動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年各項工作邁上新台階。據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白金棟介紹,金融對外開放政策共五章十八條措施,從吸引外資金融機構集聚發展、推進金融國際化創新試點、優化外資金融機構落戶服務機制、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生態環境等多個方面制定了支持政策。其中加大外資持牌金融機構總部招引,支持國外知名金融機構來蓉設立法人金融機構總部。對落戶的持牌法人金融機構,按其註冊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對在蓉設立法人機構且管理規模超過100億元的財富管理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落戶獎勵。
 
  金融科技政策旨在促進創新突破,增強金融科技基礎研發能力,激發企業創新動能,促進金融科技產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是我們搶抓金融科技產業風口的重要引擎。政策秉承對技術與資金進行風險隔離的原則,創新提出了國內首個金融科技企業認定標準。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羅峰表示,《政策措施》突出了對技術創新及應用的獎勵,對重點引進、技術水平領先、具有行業帶動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科技企業,採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落戶獎勵支持重大產業化項目落地。而對由諾貝爾獎獲得者、圖靈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領銜或與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合作在成都市設立的金融科技類研發機構,最高給予5000萬元的項目資助等。
 
  金融人才政策旨在大力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加快激勵催化,為我市引進培養各類金融高端人才,擴大高層次金融人才供給,努力建設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備的高素質金融人才隊伍。對入選的「交子金融人才」,給予個人最高300萬元、團隊500萬元的資金支持;與「蓉城人才綠卡」保障有機結合,為金融人才量身定製系統化品質化服務供給;從尊重人才、用好人才的角度出發,為人才創造更多事業發展機會,在各類人才推選、資格審批等方面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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