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河南 > 时政要闻

趙京輝:需建立一套處理與解決「問題案件」的合理有效機制

2020-01-10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郭一 報導:在河南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河南省政協委員、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隆安(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京輝認為,亟需建立一套處理與解決「問題案件」的合理有效機制。
 
河南省政協委員、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隆安(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京輝
 
  趙京輝說,隨着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國」的治理體系的不斷推進,各級人民法院在改進審判工作作風,加強原額法官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審判業務能力的提高,對公正執法、執法為民都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多數案件都能做到嚴格、公正的裁判,但是隨着案件審結時間的縮短,原額法官人數嚴重短缺,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加劇,生效判決案件存在明顯錯判的案例不同情況的存在。但是很多案件的當事人基於成本、精力或者急於申請執行實現減損的目的,往往不申請再審或者被動選擇接受不完美的判決結果。長期以往,「問題案件」的問題,只有作為專業素質的法律人,追求完美主義的律師才能夠深刻體會與領悟,問題的掩蓋不是公平更不代表正義。
 
  這類存在諸多不完美因素的「問題案件」實際極大程度的損害了法律在普通老百姓心中的公正的權威,也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因此,在廣大律師中建立一套處理與解決「問題案件」的合理有效機制無疑具有重大意義。對此,趙京輝認為可以向全省律師徵詢以下「問題案件」線索,需滿足的條件是:判決或裁定已經生效;原代理人或辯護人認為生效的判決或裁定是明顯錯誤的;當事人因為成本、精力等各方面考慮不申請再審、無奈選擇接受判決結果;經所在律所5名以上執業律師深入研討並簽名確認判決或裁定存在明顯錯誤的。律師將相關材料提交河南省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根據案件的類型組織相關專業委員會、業務專家、經過研討,經研討認定該案確系錯案後,根據案件管轄級別書面報請市級或升級協會,以律師協會名義將案件分析報告轉交對應級別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同時致函敦促其對相關案件進行再審或抗訴。通過廣大律師與各級律師協會的努力,讓民眾真正體驗,正義可以遲到,但不會缺席!
[责任编辑:赵书琪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