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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政策「話你知」:「加工增值30%免關稅」 極具含金量

2023-12-06
来源:香港商報網

    12月6日,記者在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舉辦的「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獲悉,「加工增值30%免關稅政策」是海南自貿港極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自政策落地以來截至2023年10月,海關監管加工增值內銷貨值45.2億元(人民幣,下同),免徵關稅達3.8億元(人民幣,下同)。目前正在積極推動該項政策在更大範圍開展試點。

    免征關稅3.8億元  給企業帶來「真金白銀」

    海口海關副關長田濤介紹,2020年6月1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在貿易自由便利方面作出「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進出口管理政策制度設計,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

    《總體方案》明確,對鼓勵類產業企業生產的不含進口料件或者含進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超過30%(含)的貨物,經「二線」進入內地免徵進口關稅,照章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這是中央賦予海南自由貿易港的一項極具含金量的政策,也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前先行先試的核心政策之一。

    2021年7月,加工增值稅收政策首單業務在洋浦保稅港區落地,海南澳斯卡國際糧油有限公司是該項政策試點實施以來的首家獲益企業。該公司正式投產後加工生產的500噸大豆油在海關的監管下順利放行出區,貨值455萬元,免征關稅41萬元,該批次貨物也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政策實施後首票內銷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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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濤介紹,同年12月,「加工增值30%免關稅政策」擴大到海口綜合保稅區和海口空港綜合保稅區等省內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2022年11月,政策進一步擴大至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符合條件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內企業試點。

    據海口海關統計,自政策落地以來截至2023年10月,海關監管加工增值內銷貨值45.2億元,免征關稅3.8億元。海南全省開展加工增值內銷企業共21家,其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16家、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企業5家,涵蓋了食品加工、醫藥醫械、生物制品、首飾加工等產業。

    如何申請開展加工增值30%免關稅業務?

    那麼,符合政策適用條件的企業如何申請開展加工增值30%免關稅業務?

    田濤表示,海南省內三家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在開展加工增值業務前,應通過海南省建立的公服平臺,向特殊區域管理機構申請備案。備案審核通過後,企業即可開展加工增值免關稅業務。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企業在開展加工增值業務前,向海南省商務廳提出申請,海南省商務廳會同海口海關、省內有關部門對企業試點條件進行初核。審核通過後提交海關總署商有關部委核准試點企業名單,經海口海關評估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試點企業,可以開展試點業務。其中,洋浦經濟開發區內試點企業,由海南省負責審核,報海關總署備案後即可開展業務。

    「大家在適用加工增值稅收政策時如存在問題,可撥打海關服務熱線12360詢問,或登錄海口海關官方網站查詢。」田濤說。

    回應社會關切  將推動更多企業參與政策試點

    田濤介紹,作為海南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加工增值稅收政策優惠幅度遠大於傳統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以及區外加工貿易成品內銷稅收政策,主要適用於原料或成品稅率較高的商品加工貿易,有利於用好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推動海南發展高端加工製造業。

    「加工增值稅收政策是海南自貿港的一張金字招牌,社會各界十分關注,企業對政策落地呼聲也很高。」田濤說。對此,海口海關正按照海關總署「不限重點園區、不限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的部署,推動加工增值壓力測試在更大範圍開展,推動更多企業參與政策試點,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同時提升壓力測試效果。(吳軍暉 杜敬琨)

    小貼士:海南「加工增值30%免關稅」政策適用條件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試點企業要求——

    ◆ 在特殊區域(目前為洋浦保稅港區、海口綜合保稅區、海口空港綜合保稅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 開展業務屬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且以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主營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

    ◆ 經特殊區域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後開展試點。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試點企業要求——

    ◆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重點園區登記注冊,開展業務屬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且以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主營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

    ◆ 屬於海關高級認證企業(洋浦經濟開發區試點企業放寬至非海關失信企業);

    ◆ 實施ERP管理,具備與海關實時聯網的信息化系統和條件;

    ◆ 建有滿足海關監管需要的視頻監控措施等;

    ◆ 符合審核確認程序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區內企業加工增值超30%貨物內銷時,境內區外購買企業憑加工增值貨物內銷免征進口關稅確認編號,辦理貨物出區內銷進口申報手續。區外試點企業加工增值超30%貨物內銷時,一般由購買方辦理進口申報手續;購買方無報關企業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資質等特殊情況下,可以由試點企業辦理進口申報手續。相關企業憑加工增值貨物內銷免征進口關稅確認編號,辦理進口申報手續。

[责任编辑:林梓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