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獲悉,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聯合深圳公安經偵部門、人行深圳支行依法查處了一起多團伙、複合式、跨區域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經查,蔡某某出口騙稅團伙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操控深圳市得恩進出口有限公司等6戶出口企業,勾結虛開團伙非法購入增值稅專用發票,夥同不法報關行「買單」「配貨」,虛構梭織布、染色布等出口業務,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7869萬元(人民幣,下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將上述6戶企業接受的2149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定性為虛開,追繳其騙取的出口退稅款7869萬元並處一倍罰款。同時,追繳其少繳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8666萬元。近期,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蔡某某等5名被告人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並處罰金合計1.22億元。
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發揮稅務、公安、法院、檢察、人民銀行、海關、市場監管、外匯管理八部門常態化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機製作用,對下游出口企業騙稅和上游供貨企業虛開實施全鏈條打擊,嚴防出口退稅「紅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積極營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稅收營商環境。(記者 黃鳳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