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不法中介涉及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微眾銀行主動開展系統性排查,依法提起訴訟50餘起,截至目前,已有超30家涉嫌「碰瓷」微眾銀行品牌的貸款中介主動完成名稱變更或註銷公司。近年來,微眾銀行啟動「除塵行動」,開展對金融領域「黑灰產」的專項打擊工作,通過建立「網絡治理、民事訴訟、行政投訴、刑事打擊」四位一體的綜合治理機制,以合法手段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並保護消費者權益。日前,「除塵行動「獲得階段性成果,不僅切實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更為黑灰產治理與金融品牌維權提供典範案例。
勝訴惡意「碰瓷」訴訟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微眾銀行起訴湖北微眾森態信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微眾眾誠企業管理(武漢)有限公司、星微眾網絡科技(武漢)有限公司、優化信用管理(武漢)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定各被告構成共同侵權。經查,由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4家涉案企業,均未經微眾銀行同意擅用「微眾」商標,其中3家企業註冊登記的名稱中就明確含有「微眾」字樣。4家關聯公司於2021年1月-2023年9月期間陸續進行註冊,而微眾銀行早在2014年12月成立,「微眾」作為其核心字號及系列商標,經多年運營已形成較高的知名度與辨識度,被告在後登記及擅用商標的行為主觀惡意明顯。
在經營期間,本案中4家關聯企業頻繁跨場景使用「微眾」字號及商標,侵權行為毫無遮掩:線上將地圖定位標註為「微眾銀行貸款服務中心」,以「微眾集團」名義在招聘平台發布招聘信息;在線下辦公場所內,背景牆、接待紙杯、玻璃門貼等各類物品上標記有「微眾集團」文字或圖案,年會背景醒目載明「微眾集團」及WZ首拼組合圖案標識……涉案企業將「微眾集團」「湖北微眾集團」作為關鍵詞開展宣傳與定位,甚至虛構與微眾銀行的合作關聯,極易讓公眾誤認為其貸款服務源自微眾銀行,使部分借款人特別是小微企業群體因相信「微眾」品牌而接受高費用服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對微眾銀行及其旗下貸款產品的品牌聲譽造成實質性侵害。
法院審理認定,微眾銀行依法享有「微眾」「微眾銀行」商標專用權,「微眾」經持續使用已成為知名字號,相關權益受法律保護;被告未經許可將「微眾」用於企業名稱註冊及經營宣傳,易致公眾混淆,構成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依據判決,被告需在三十天內變更企業名稱,立即停止涉「微眾」「微眾銀行」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登報澄清與微眾銀行無關聯,並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合計280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原告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280萬元的高額判賠,也是基於被告主觀惡意「碰瓷」微眾銀行,受害客戶群體眾多,社會影響惡劣,顯示出司法機關嚴厲打擊金融黑灰產的態度與決心,更是對堅決維護市場秩序的明確導向。
採取系統化的品牌保護策略
今年來,「除塵行動」已初顯成效:民事訴訟方面,微眾銀行針對不法中介涉及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主動開展系統性排查,調查走訪侵權機構百餘家,依法提起訴訟50餘起。截至目前,已有超30家涉嫌「碰瓷」微眾銀行品牌的貸款中介主動完成名稱變更或註銷公司;行政投訴方面,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認定微眾普惠(廣州)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令其停止混淆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在刑事打擊層面,微眾銀行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針對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行為進行打擊。通過開展「除塵行動」微眾銀行與監管、司法、執法部門積極聯動,在線索共享、協同治理中形成合力,不僅加強了金融黑灰產的打擊力度與精準度,更通過持續性、常態化的打擊對金融黑灰產形成長期威懾效果。
未來,微眾銀行亦將同步採取系統化的品牌保護策略,持續提升品牌價值與市場公信力,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利益。(記者 黃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