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2026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即將施行,如何將立法精神轉化為生動的司法實踐,成為雲南法治建設的核心議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宏偉指出,雲南擁有25個世居少數民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縮影,法院工作必須深刻認識「不謀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謀全局」,切實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融入司法審判全過程,讓各族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從而夯實民族團結進步的法治根基。
一、維護法治統一,築牢民族團結法治基石
張宏偉強調,法治統一是守護民族團結進步的底線。在我國單一制國家結構下,維護國家法治統一至關重要,這是確保各族群眾在法律面前權利平等、義務同擔的前提。雲南法院在審判實踐中,精準把握法律統一實施與尊重民族傳統習俗的關係。一方面,對任何與法治精神和文明進步相悖的行為堅決依法處置,彰顯法律尊嚴;另一方面,注重發掘和吸納各少數民族尊老愛幼、誠實守信、愛護生態等優秀傳統觀念,將其融入裁判說理,促進國家法律與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認知相統一。例如,在邊境一線,即使像貢山獨龍江法庭這樣常年「無判案」的法庭,幹警們也通過常態化巡邊、普法、調解和服務,將法治工作延伸到最前沿,用「零距離」的堅守詮釋法治不僅是條文,更是保障各族群眾和諧共處的堅實秩序,從根本上維護了國家法治的統一和權威。
二、踐行公正司法,凝聚民族認同人心紐帶
公正司法是增進民族團結的核心。張宏偉認為,司法不僅是規則之治,更是人心之治。法院通過公正審理每一起案件,平等保護每一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實質是在傳遞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強化各族群眾對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身份認同。雲南法院針對部分少數民族群眾訴訟能力相對較弱的實際情況,加大訴訟引導、釋法明理、司法救助力度。近年來,雲南法院開展了有針對性的司法救助專項行動,如迪慶州法院排查執行積案,為符合條件當事人發放救助金逾百萬元,讓司法溫暖切實惠及困難群眾。這深刻表明,當法律的天平不偏不倚,司法的溫暖觸手可及,法治就能成為凝聚人心、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強大力量。
三、優化司法服務,貼近民族地區群眾需求
「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張宏偉院長在深入雲南多地調研後深切感受到,優質、便捷、可及的司法服務是連接法院與各族群眾的重要橋梁。在雲南獨特的山川地理與多元文化背景下,「馬背法庭」、「溜索法官」的送法上門模式依然具有強大生命力。如玉龍縣法院石鼓法庭的幹警,常年背負國徽巡迴審判,被群眾譽為「流動法庭」。同時,雲南法院注重將現代法治與優秀民族文化相結合,創新發展了如白族「金花」調解、納西族「阿勒邱」調解等特色解紛機制,並探索在茶葉、花卉等特色產業中建立專業調解模式。這些舉措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易於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讓法治精神以更接地氣的形式嵌入基層治理,有效實現了「抓前端、治未病」,提升了各族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四、鍛造過硬隊伍,擔當民族地區司法使命
做好民族地區司法工作,隊伍是關鍵。張宏偉指出,民族地區法院幹警不僅要具備過硬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更要懂民族政策、有民族感情、會做民族工作。雲南法院以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為抓手,目前已有超過半數的法院成功創建。隊伍建設的成效,體現在像「時代楷模」鮑衛忠這樣的法官身上,他們深入群山之間,用腳步丈量民情,即便為小額案件也不辭辛勞,以「如我在訴」的情懷化解糾紛,被讚譽為「矢志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的人民好法官」。弘揚這種精神,要求幹警在辦案中既要精準適用法律,又要充分考量民族因素和地區實際,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以忠誠、乾淨、擔當的司法形象,贏得各族群眾的信賴,使人民法院成為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堅強陣地。
雲南具有深厚的民族團結傳統,從「普洱民族團結誓詞碑」的誓言到今天《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實施,一脈相承。張宏偉表示,雲南法院將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囑託,聚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讓公平正義的司法實踐與雲嶺大地悠久的團結基因相互激盪,為各族群眾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雲南實踐新篇章。(記者 張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