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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剧” 编剧的成功捷径?

2014-04-17
来源:人民日报

  15日,台湾作家琼瑶隔海公开举报大陆编剧于正新作《宫锁连城》抄袭其《梅花烙》。然而在被举报后,《宫锁连城》不但没有停播,收视率依然走高。业内认为,这一事件映射出当前编剧行业普遍存在的“扒剧”现象,以及维权艰难的真实状况。

  抄袭模式

  小编剧分头“扒剧”、大编剧集中统稿

  15日下午,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封公开信,怒斥于正新作《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并且恳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介入,要求《宫锁连城》停播。

  对此,于正第一时间给出回应,他称“这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并将“抄袭”传闻归咎于部分网友和媒体。

  尽管舆论一边倒地支持琼瑶,但《宫锁连城》15日的收视率不降反增,以全国网2.45%的收视率以及7.35%的收视份额傲居首位。

  “影视作品中的抄袭、剽窃现象早就存在,但近两年剽窃尤甚,主要是制作公司和编剧急功近利所致,不愿意深入生活,从生活的源头汲取创作的灵感。”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国家一级编剧胡月伟说,在商业化的写作过程中,一些年轻编剧喜欢“扒剧”,尤其是“扒韩剧”“扒美剧”,这是最快捷的成功之道。

  胡月伟向记者透露,业内有一种创作模式,一个“大编剧”找四五个“小编剧”,一集集看韩剧,一人各扒5集,再由“大编剧”来统稿。

  侵权认定

  需从内容上仔细比对,思想相似不算侵权

  “影视界侵权事件一直都有,这次是真正地把抄袭摆上了台面。”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汪海林说。

  但抄袭如何界定?胡月伟认为,必须区分两个概念,“解构优秀作品在艺术上的结构模式,这个是可以借鉴的。但具体到人物关系、人物设计、人物对话,如果全是剽窃就不能容忍。”

  “著作权法里关于抄袭没有非常明确的细则,法庭一般以两者的相似度作出判决。但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中创意是不受保护的,保护的是已经成为文字载体的作品。”胡月伟说。

  法律界对此事的观点更为严谨:根据著作权的基本原理,一部作品情节是独创的,并且具体到一定程度,是可以受法律保护的。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表示,算不算抄袭需要从内容上仔细比对,“最主要是看在琼瑶的作品中,原创性的且达到了一定细节程度的故事情节,有没有未经许可被于正使用了。如果确实出现了这种情况,而且达到了一个实质性相似的程度,可以认定侵犯了著作权。”

  反之,如果两部作品只有个别的情节有雷同,或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属于思想相似,比如,所有宫斗戏都会以皇帝为核心,设置几个嫔妃展开明争暗斗的剧情,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侵权。

  专家建议

  实行诉前禁令,让剽窃成本变高

  作为第五代编剧,胡月伟说,当年与他同窗的北京电影学院编剧专业几十个同学,几乎每个人都打过官司,有些维权过程旷日持久。“编剧是一个或几个个体,而对方往往是一个强大的制作公司。从某种程度来说,在中国,编剧依然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

  “法律是最后的底线。”汪海林表示,“一方面,界定是否侵犯著作权确实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走法律途径不一定十分有效;另一方面,这其实更是行业规范和业内道德问题。文艺创作的行为,若只能靠法律来约束,是非常可悲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站出来,将保护著作权放到战略的高度。”

  而编剧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国内与国外相差甚远。法律学者分析,在美国等国家,“诉前禁令”很好地保护了编剧权益。只要维权者有足够的证据并提供一定保证金,法院就可以下达禁令,阻止涉嫌剽窃的作品一切发行渠道。

  在编剧行业中,一旦禁令下来,涉嫌剽窃的影视剧不管事先花了多少钱拍戏,都需要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或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后才可以继续播出。剽窃的违法成本变得很高,这不仅让剽窃行为很难生存,更是极大推动了影视剧产业的繁荣。法律学者认为,我国已将民诉法修改后加入了诉前禁令制度,但是很少付诸使用,影视剧当中几乎没有先例。

  “作为编剧,要强调自己文人的品格。”汪海林强调,电影文学学会一直提示同行们要自律,要有行业道德,更要提高自己的能力。“这次的情况,如果的确是抄袭,道歉的态度必须要诚恳。”

  (据新华社杭州4月16日电 段菁菁、章苒、张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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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抄袭盛行,终人财两失(新语)

  木 易

  一封公开信,迅速成为舆论热点,并被网民热闹围观。之所以如此,除去琼瑶的高知名度之外,恐怕是因为公开信公开了真实的业态。

  中国已是世界第一电视剧大国。近两万集的年产量,远超美英日韩。数字虽然光鲜,但问题仍不少。其中,抄袭、跟风泛滥,算是行业老大难。

  抄袭很容易。经常是一部剧或一种类型的题材火了,马上就有一大批同类型的电视剧推出,争抢市场,不少作品甚至都懒得遮掩,不惧情节雷同、台词撞车、人物相似。

  不是没人想过维权。但是,如何界定抄袭与借鉴的界限,并非易事,相似与雷同无法与抄袭画等号。由于法律上缺少可供具体量化的标准,认定难、取证难,不少剧组在遭遇抄袭后,除了抗议,别无他法,往往雷声大雨点小,最后私下和解了事。无形中,也助长了抄袭的风气。

  抄袭风如此之盛,有业内人士分析,是电视剧行业长期以来“短平快”的习惯造成的,即用最短的周期、最低的成本,获取最高的收益,忽视艺术规律。

  为了赚快钱、快赚钱,剧组仓促上马、剧本东拼西凑、作品粗制滥造。于是,“雷剧”“神剧”层出不穷:要么奇侠抗日,要么婆媳反目,要么今古穿越,要么恶搞历史……种种乱象,既破坏了行业生态,也降低了观众的观剧热情。近年来美剧、韩剧广受热捧,并非毫无由来。

  目前,事件仍在纷纷扰扰地发酵当中,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还不得而知。但很可能是,热闹的口水仗打完之后,行业归于平静,鱼有鱼道、虾有虾道,大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只是,若任由行业生态继续恶化,长此以往,恐怕会逼得观众用脚投票。那时,产业的生命力被透支,可就人财两空、得不偿失了。

[责任编辑:徐明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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